新 和 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4-04-2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和内部审计负责人
等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表决,
聘任胡柏剡先生为公司总裁、石观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聘任石
观群先生、王学闻先生、崔欣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石观群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
监,任期三年。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提供上述任职人员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
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任
职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二、我们参与了本次董事会的全过程,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上述人员的聘任无异议。
独立董事: 李伯耿 王永海 陈 劲 韩灵丽
201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