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其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 有利于整合公司业务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被吸收合并的全资子公司,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公 司在2018年度拟对其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不违反证监发 [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等规定,我们对此无异议。 独立董事:韩灵丽、黄 灿、金赞芳、朱剑敏 2017 年 12 月 11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