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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和 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9-1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
断,我们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以
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我们参与了本次董事会的全过程,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聘任、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黄 灿   金赞芳   朱剑敏   季建阳

                                                     2020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