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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和 成: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2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0-053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三)14:00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27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1,197,554,4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7349%。其中第 1、2 项议
案关联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周贵阳进行了
回避表决。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26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7,106,3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156%。
    2、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1,073,347,7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54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4,206,6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807%。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胡柏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5,515,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88%;
反对 1,590,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1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5,515,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488%;反对 1,590,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012,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60%;
反对 1,893,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97%;弃权 4,2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21,012,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95.2060%;反对 1,893,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97%;弃权 4,2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43%。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