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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和 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10-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
对新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
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4 号)核准,向 9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票 175,000,000 股新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 4,900,0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32,924,528.30 元(不含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4,867,075,471.70 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
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
503 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年产 25 万吨
蛋氨酸项目,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未
               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额
                                                                剔除发行费用)
年产 25 万吨蛋氨酸项目                         536,984.22              49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85,239.57 万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 359,011.26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9,011.26 万元,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330,0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4年,在2021年12月完成建设。
受新冠疫情及宏观经济影响,项目基建施工进度延期,部分设备、材料采购到货
时间延长,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顺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因此项
目较原定交付日期延期。目前该项目10万吨生产线已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营,15
万吨生产线在建设阶段。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调整
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1年12月调整为
2023年6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系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涉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按照调整
后的建设计划进行投入和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5万吨蛋氨酸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为2023年6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
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
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
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
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仅调整投资进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展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小敏                   李华筠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