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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和 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15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
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
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 2021 年度召集
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
议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5               5           0           0              否

 报告期股东大会
                        1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1
   召开次数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1 年 3 月 29 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18 日,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10 月 27 日,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以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2021 年本人担任委员期间,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薪酬执行情况,并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
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
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
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

    2021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1 年度我没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 canhuang@zju.edu.cn


                                                    独立董事:黄    灿
                                                     2022 年 4 月 15 日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
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
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 2021 年度召集
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
议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5               5           0           0              否

 报告期股东大会
                        1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1
   召开次数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1 年 3 月 29 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18 日,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10 月 27 日,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以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1 年本人担任委员期
间,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季度
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
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
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
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

    2021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1 年度我没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 jinzanfang@zju.edu.cn


                                                    独立董事:金赞芳
                                                     2022 年 4 月 15 日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
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
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 2021 年度召集
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
议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5               5           0           0              否

 报告期股东大会
                        1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0
   召开次数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1 年 3 月 29 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18 日,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10 月 27 日,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以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021 年本
人担任委员期间,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季度财务报表、定期报告、
内部审计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同时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和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切实履行了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
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
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
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

    2021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1 年度我没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 zhujm@getui.com


                                                    独立董事:朱剑敏
                                                     2022 年 4 月 15 日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
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
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 2021 年度召集
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
议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5               5           0           0              否

 报告期股东大会
                        1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0
   召开次数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1 年 3 月 29 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18 日,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10 月 27 日,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以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2021 年本
人担任委员期间,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情况、工作表现和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切实履行了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
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
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
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

    2021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1 年度我没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 jijy@guantao.com


                                                    独立董事:季建阳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