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和 成: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勤勉尽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管理、关联交易、重大决策、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
有作用。现将监事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2020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021 年 3 第八届监事会
1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月 29 日 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2021 年 4 第八届监事会
2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月 27 日 第五次会议
2021 年 8 第八届监事会
3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月 18 日 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 年 10 第八届监事会
4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月 27 日 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以上会议决议公告均已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或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着重从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方面认
真开展监督工作,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整体利益,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
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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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
决议的制定和贯彻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进行了监督和保障作用。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到
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
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双方均严格履行其权
利和义务,并按照规定对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
期内公司所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检查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外未发生其他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同时上述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合
法合规的审议程序,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检查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
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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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
经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关于信息披露的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
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
司董事会严格按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
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7、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认真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
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本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8、检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内控体系运行情况、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
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不断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切实保障公
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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