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鸿达兴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暨延期实施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15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暨延期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关于延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将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实施期间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18
年8月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1日披露《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6日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临2018-118)、2018年10月10日披露《关于签订员工持股计划基金合同暨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临2018-128),2018年11月6日、2018年12
月6日、2019年1月4日分别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8-139、临2018-157、临2019-001)。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相关实施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正在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款缴
纳等事宜。




                                   1
    二、延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及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后至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实行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各项工作。公司与认购对象进行了沟通,帮助其了解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参与范围、持股期限、持股计划的规模等方面内容,积极推进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但由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员工人数较多,还需要进一步
安排缴款事宜。鉴于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期限期将于2019年2月5日(股东大会通
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6个月内)到期,预计无法按期实施完成。综合考虑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同时为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利益,经公司于2019年1月
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
间延长6个月,即至2019年8月5日前完成股票购买。

    公司董事周奕丰、王羽跃、殷付中、林少韩、卢晓青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行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
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与认购对象进行了沟通,帮助其了解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参与范围、持股期限、持股计划的规模等方面内容,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但由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员工人数较多,还需要进一步安排
缴款事宜,预计无法按期实施完成。现拟延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续、有效、顺利推进,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
                                    2
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
关事宜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延长 6 个月,即至 2019 年 8 月 5 日前完成股票购买。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间,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行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本次延期实施第一期员工
出持股计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
利影响,同意延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一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