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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达兴业: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14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技”)向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申请 2,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 2,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次担保对象金材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属于关联担
保,无需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
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上述担保事项须经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1 日

    3、注册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杭集镇曙光路

    4、法定代表人:刘奎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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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经营范围:膜材料、PVC 片材、板材、PE 薄膜、复合包装材料及其它新
型包装材料、塑料彩印、塑料制品、三合一新型墙体、高真空新型电子膜的研究、
生产、销售,PVC 生态房屋设计、销售、施工,可移动建筑物组装、销售,建筑
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安装,装饰,装修,化工原
料、化肥、土壤改良剂、户外健身器材、塑胶跑道、PVC 膜、建材、装饰装璜材
料、园林景观材料的销售。资产租赁(不包括融资租赁)。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
成员企业自产包装材料、化工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金材科技为公司持有 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金材科技(合并)资产总额 80,254.60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15,662.72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5,538.6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40.76 万元。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金材科技(合并)资产总额 53,399.21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12,646.33 万元;2018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138.5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16.39 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金材科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申请 2,000 万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与相关银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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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金材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本次担保事
项因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为支持子公
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本次担保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60,0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10.36%;
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67,033.05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166.99%。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27,033.05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的 177.35%。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60,0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10.36%;
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69,033.05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167.34%。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29,033.05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的 177.70%。

    上述担保中,子公司之间担保金额为 160,000 万元。扣除子公司之间担保后,
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约 869,033.05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 150.07%。

    (二)逾期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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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生效的对外担保事项。公
司没有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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