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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达兴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2019-04-23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 23-00103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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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 23-00103 号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8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

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2-
    (一)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核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

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敏康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裴灿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3-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上述募

集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募集资金”)在 2018 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916号)核准,2017年8月9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

司等8名特定投资者共发行164,013,69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7.41元/

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5,341,494.7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3,944,013.70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1,181,397,481.07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及

偿还银行贷款。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

[2017]第23-00009号)审验。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根据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刊登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

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分别用于土壤修复项目、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

设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61,752.80万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23,781.35万元用于PVC生态

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36,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1,534.15

减: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余款                                             2,800.00

                                       -4-
 募集资金实际转入专户金额(注 1)                                                    118,734.1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减:1、土壤修复项目建设(注 2)                                                        6,210.34

 减:2、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注 3)                                            3,104.26

 减:3、偿还银行贷款                                                                   36,000.00

 减:4、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注 4)                                                        441.80

 加:专户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259.48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73,237.23

 减: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注 5)                                                        41,000.0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期末余额                                                          32,237.23

    注 1:实际转入公司专户的募集资金 118,734.15 万元包含公司已经预付及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594.4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139.75 万元。

    注 2:为置换先期投入土壤修复项目自筹资金 5,514.34 万元及支付土地流转费 536.00 万元、土壤改

良服务站建设费用 160 万元。

    注 3:为置换先期投入 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自筹资金 138.21 万元、先后分别支付该项目设备款

291.21 万元和 677.98 万元、支付 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款 1,815.60 万元及支付采购生态屋用聚氯乙

烯款 181.26 万元。

    注 4:支付的其他费用为:股份登记费 16.40 万元,信息披露费 5.40 万元,律师费尾款 120.00 万元,

置换先期非公开发行律师费 100.00 万元、保荐费 200.00 万元。

    注 5: 2018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 41,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04年9月18日,经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此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多次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3年6月5日,经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5-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再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

   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

   及信息披露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二)本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下属网点芳村支行、公司全资子公司西

   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为土壤修复项目实施主体)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装备”,

   为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分别开设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

   用途。公司及子公司西部环保/中科装备、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

   月25日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8年6月,鉴于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

   券”)签署《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聘请第一创业证券担任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及子公司西部环保/中科装备、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重新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芳村支行              153,713,309.79     活期

西部环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93,256,642.19     活期


                                            -6-
中科装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75,402,360.27       活期

                       合计                                  322,372,312.25

       三、本次募集资金于本期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

   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61,752.80 万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23,781.35 万元

   用于 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36,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18 年度,除经批准使用 41,0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6,210.34 万元用于土

   壤修复项目建设、3,104.26 万元用于 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取得银行存款利息、向银行支付对公账户维护费和银行询证费用外,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其

   他变动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加大

   土壤调理剂推广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加大土壤调理剂推广力度,拟对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土壤修复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进行调整,调增营销网点建设投入

   8,015.40 万元,相应调减土地流转及土壤修复投入 8,015.40 万元。该次仅涉及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2018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经综合考虑,拟对部分项目投资构成、实施地点、建成时间进行调

   整。其中,拟调整土壤修复项目投资构成,调减土地流转及土壤修复投入 18,148.76 万元,

   增加土壤调理剂生产线建设 17,049.56 万元,调增土壤研究院建设 1,099.20 万元;同时,

   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 2020 年 8 月底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底。考虑到

   建设地点周边情况,为保证后续产能扩展的空间以及更好的进行协同管理,拟调整 PVC 生态

   屋及环保材料项目的部分具体实施地块,变更前后的项目实施地点都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

   市海化工业园内;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 2018 年 8 月底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7-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

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8-
         附件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
                                                                        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121,534.15                                 9,314.60
                                                                        集资金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164.16 已 累 计
                                                                       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164.16                                 45,314.60
                                                                       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53% 总额

                 是 否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 至 期 项        目本 年是 否项目可
                 已 变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末 投 资 达        到度 实达 到行性是
                 更 项                                  (2)        进度(%)预        定现 的预 计否发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目                                                (3) = 可          使 效益 效益 重 大 变
  募资金投向     ( 含                                             (2)/(1) 用         状           化
                 部 分                                                      态        日
                 变                                                         期
                 更)
承诺投资项目
                                                                                  2022 年
1.土壤修复项目      否      61,752.80 61,752.80   6,210.34    6,210.34   10.06%             建设期 建设期     否
                                                                                   12 月

2.PVC 生态屋及环                                                                 2019 年
                  否        23,781.35 23,781.35   3,104.26    3,104.26   13.05%             建设期 建设期     否
保材料项目                                                                         12 月

3.偿还银行贷款      否      36,000.00 36,000.00         0.00 36,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1,534.15 121,534.15    9,314.60 45,314.6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21,534.15 121,534.15    9,314.60 45,314.6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8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用途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拟调整 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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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具体实施地块,变更前后的项目实施地点都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化工业园内。
                 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加大土壤调
                 理剂推广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土壤修复项目的
                 具体投资构成进行调整,调增营销网点建设投入 8,015.40 万元,相应调减土地流转及土壤
                 修复投入 8,015.40 万元。该次仅涉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8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拟调整土壤修复项目投资构成,调减
                 土地流转及土壤修复投入 18,148.76 万元,增加土壤调理剂生产线建设 17,049.56 万元,调
                 增土壤研究院建设 1,099.20 万元;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 2020
                 年 8 月底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底。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525,533.70 元置换先期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6,525,533.70 元。此外,公司先期以自有资金支
况               付本次非公发保荐费、律师费共计 300 万元,也应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公司于 2018 年 1
                 月办理完成上述相应的资金置换。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募集资金不超过 41,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完成上述暂时性补
况
                 充流动资金划转。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32,237.23 万元分别存放在公司、西部环
金用途及去向     保、中科装备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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