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鸿达兴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鸿达兴业在 2018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6 号)核准,2017 年 8 月 9 日,公司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8 名特定投资者共发行 164,013,697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 发 行 价 格 为 7.41 元 / 股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215,341,494.77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3,944,013.7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181,397,481.07 元。 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 认,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23-00009 号《验资报告》。 (二)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1,534.15 减: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余款 2,800.00 募集资金实际转入专户金额(注) 118,734.15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减:1、土壤修复项目建设 6,210.34 减:2、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 3,104.26 减:3、偿还银行贷款 36,000.00 减:4、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441.80 加:专户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259.48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1,000.0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32,237.23 注:实际转入公司专户的募集资金 118,734.15 万元,包含公司已经预付及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合 计 594.4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139.75 万元。 公司以往年度使用 36,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136.40 万 元,取得专户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102.19 万元。 公司 2018 年度使用 6,210.34 万元投入土壤修复项目建设,3,104.26 万元投入 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305.40 万元,取得专户资 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157.29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 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为 73,237.23 万元,其中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41,0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32,237.2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情况 (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04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0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 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此后,公 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多次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3 年 6 月 5 日,经公司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再次修订。《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 2 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 定。 2018 年度,鸿达兴业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 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下属网点芳村支行、公司全 资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为土壤修复项目实施主体) 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科装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装备”,为 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在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及子公司西部环保/中科装备、保 荐机构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且得到了切 实履行。 (二)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芳村支行 153,713,309.79 活期 西部环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93,256,642.19 活期 中科装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75,402,360.27 活期 合计 322,372,312.25 --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525,533.70 元 置 换 先 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人 民 币 56,525,533.70 元。其中,土壤修复项目先期投入 55,143,446.40 元,PVC 生态屋 及环保材料项目先期投入 1,382,087.30 元。此外,公司先期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 非公开发行保荐费 200 万元、律师费 100 万元,也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公司于 2018 年 1 月办理完成上述相应的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1,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 年 5 月, 公司将 41,000 万元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入公司普通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大土 壤调理剂推广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加大土壤调理剂推广力度, 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土壤修复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进行调整,调增营销 网点建设投入 8,015.40 万元,相应调减土地流转及土壤修复投入 8,015.40 万元。 该次仅涉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情况,对土壤修复项目具体投资构成进行适当调整,对 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 料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进行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调减土地流转 4 及土壤修复投入 18,148.76 万元,增加土壤调理剂生产线建设 17,049.56 万元,调 增土壤研究院建设 1,099.20 万元;考虑到原实施地点不利于后续产能扩展及协同 管理,对 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变更前后项目 实施地点都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化工业园,仅对部分具体实施地块进行调 整。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除上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外,公司不存在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信息披露备忘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信息,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5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21,534.15 募集资金总 9,314.60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164.16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164.16 募集资金总 45,314.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53% 额 是 否 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 目 达 本 年 度 是 否 达 项 目 可 行 变 更 项 资总额 (1) 入金额(2) 资进度(%)到 预 定 实 现 的 到 预 计 性 是 否 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目(含 (3)=(2)/(1) 可 使 用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投向 部分变 状态日 化 更) 期 承诺投资项目 2022 年 1.土壤修复项目 否 61,752.80 61,752.80 6,210.35 6,210.34 10.06% 12 月 31 建设期 建设期 否 日(注) 2019 年 2.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 否 23,781.35 23,781.35 3,104.25 3,104.26 13.05% 12 月 31 建设期 建设期 否 项目 日(注) 3.偿还银行贷款 否 36,000.00 36,000.00 0 36,000.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1,534.15 121,534.15 9,314.60 45,314.60 6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21,534.15 121,534.15 9,314.60 45,314.6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东大会审议通过,考虑到原实施地点不利于后续产能扩展及协同管理,对 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进行调 点变更情况 整,变更前后项目实施地点都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化工业园,仅对部分具体实施地块进行调整。 经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加大土壤调理剂推广力度,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土壤修复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进行调整,调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营销网点建设投入 8,015.40 万元,相应调减土地流转及土壤修复投入 8,015.40 万元。 式调整情况 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土壤修复项目具体投资构成进行适当调整,调减土地流转及土壤修复投入 18,148.76 万元,增加土壤调理 剂生产线建设 17,049.56 万元,调增土壤研究院建设 1,099.20 万元。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525,533.70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6,525,533.70 元。其中,土壤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修复项目先期投入 55,143,446.40 元,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先期投入 1,382,087.30 元。此外,公司先期以自有资金支付 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费 200 万元、律师费 100 万元,也应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公司于 2018 年 1 月办理完成上述相应的资金 置换。 7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 41,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2018 年 5 月公司将 41,000 万元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入公司普通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 32,237.23 万元,分别存放在公司、西部环保、中科装备开设的 及去向 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土壤 修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 2020 年 8 月底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底;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 2018 年 8 月底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底 8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鸿达兴业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鸿达兴 业股份有 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 况审核报 告 》(大 信专审字 [2019]第 23-00151 号)。报告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交流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鸿达兴业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鸿达兴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 委托理财等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 挪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鸿 达兴业在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9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达兴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 垚 范本源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4 月 22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