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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达兴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60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广州圆大厦 32 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实
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 1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周奕
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
报告正文及全文》。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临
2019-059)和《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
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
会计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修订的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变更后的
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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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
《公司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临 2019-062)。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
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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