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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达兴业: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1-14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
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鸿达兴业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
24,267,800 张 可转 换 公司 债券 , 每张 面 值 100 元, 募 资资 金总 额 为人 民 币
2,426,78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11,320,754.72 元(不含
税金额)后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415,459,245.28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
信验字[2019]第 23-0001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子公
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1年1月11日,公司共使用该次募集资金合计2,352,818,844.89
元,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         截至2021年1月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11日已投入金额
   1         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         2,276,780,000.00     1,354,468,844.89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3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848,350,000.00
                     合计                         2,426,780,000.00     2,352,818,844.89

       (二)截至2021年1月11日,尚未使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余额为61,026,759.60元,分别存储在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2021年1月11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银行存储
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1月11日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余额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   9550880096908100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233,935.40
司                   7                      司广州分行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   4405014001010000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223,270.92
司                   00                     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
                     03151592000001530                                     23,791,702.72
司                                          份有限公司棠景支行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东
                     39010188000248286                                     35,777,850.56
司                                          海支行
                            合 计                                          61,026,759.60
注:以上余额包含银行结息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9)。截至目前,
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84,835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开支、支付供应商货款及原材
料采购等。
       四、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
性、必要性

       据公司公告,受新冠全球疫情影响,公司部分项目回款有所延迟,且目前业
务处于备货旺季,需要采购大量原材料,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日常经营稳定,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
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84,835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据公司公告,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预计一年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3,266.15 万元人民币。因此,有利于提
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
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
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批
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84,835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
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84,835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
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公司
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84,835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84,835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84,835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延期归还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
资料,针对鸿达兴业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84,835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
司尚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延
期归还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达兴业股份
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垚                     范本源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