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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达兴业: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07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期间累计减持(含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公
司股份 130,583,212 股,同时,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减少)比例累计达
5.0603%。信息披露义务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并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也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收到控股
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出具的《鸿达兴业股
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期间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法定应披露标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鸿达兴业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1
年 1 月 14 日期间,鸿达兴业集团累计减持(含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集中竞价
交易、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130,583,212 股,加上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持股比
例被动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导致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成禧经济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禧公司”)持股比例减少 5.0603%。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2020 年 11 月 25 日),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 764,346,391 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 29.5229%。
本次权益变动后(2021 年 1 月 14 日),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普通股股份 633,763,179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24.4625%。

    上述权益变动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

    鸿达兴业集团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 2021 年 1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知名的大型新材料能源综合产业上市公司,
拥有“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和交易所”四大产业,形成了完善的一体化循环
经济产业链,是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知名企业。目前公司的氢能、PVC、
稀土、土壤调理剂等产品产能和综合经营实力在行业名列前茅。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定发展。公司在深化氯碱新材料一体化
产业链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开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的新产品、新领域,
大力发展氢能源、大环保、稀土新材料和公共防疫产品等业务,不断增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导向,相继
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装备研究等技术储
备布局,推动公司的氢能产业化发展。

    鸿达兴业是我国第一家将液氢引入民用的公司,弥补我国民用液氢工厂的空
白,助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电子冶金工业等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公司与国内外知
名的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广泛合作,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有研工程技术
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本旭化成株式
会社、法国液化空气等单位加强在氢能技术、装备与应用方面的合作,推动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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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化发展。公司将持续做好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立足实体经济,用好公司积累
的技术、市场和上下游协同优势,努力创造更好的效益回报社会和股东。

    2、鸿达兴业集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鸿达兴业集团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鸿达兴业集团非
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仍处于换股期。公司将继续关注鸿达兴业集团所持公
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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