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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达兴业: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 1%的公告


        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期间(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期间),公司
    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禧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1.5002%减少至 20.3604%。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函告,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期间,鸿达兴业集团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 26,179,100 股。此外,在此期间,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鸿达兴业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降低。上述因素使得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比例变动达到 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 1 号广州圆大厦 31 楼

                                         1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鸿达兴业                    股票代码                 00200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2,617.91                            -1.1398%

            合   计                        -2,617.91                            -1.139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而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注: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鸿达兴业集团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公

司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6,179,100股。此外,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实施转股,公

司总股本由2021年3月22日的2,868,356,969股增加至2021年4月22日的2,900,343,828股,导致鸿达兴业

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1,670.1160          21.5002%     59,052.2060            20.36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670.1160          21.5002%     59,052.2060            20.36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

                                                    2
    注:

    (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施转股情
况持续发生变动。截至2021年3月22日收盘(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2,868,356,969股;截至2021
年4月22日(本次变动后)收盘,公司总股本为2,900,343,828股。因此,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
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以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2)2021年2月3日、2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持有的公司部
分股份先后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鸿达兴业集团被冻结股份数量
353,239,156股,成禧公司被冻结股份数量175,505,415股。2021年4月19日,鸿达兴业集团所持本公司
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轮候冻结数量为353,239,156股。

    (3)上述持股数量为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的持股总数。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成禧
公司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本次变动后,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415,016,645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
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刊登《(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
                          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9)、2021 年 1
                          月 30 日刊登《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补充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011),鸿达兴业集团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可能减持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7,723,63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前次减持计划期满(2021 年 2 月 3 日)起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前次减持计划
                          期满(2021 年 2 月 3 日)起 3 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
                          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减持属于鸿达兴业集团履
                          行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而进行的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3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鸿达兴业集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与鸿达兴业集团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不存在冲突。鸿达兴业集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是我国知名的大型新材料能源综合产业上市公司,拥有“氢
    能源、新材料、大环保和交易所”四大产业,形成了完善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
    链,是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知名企业。目前公司的氢能、PVC、稀土、土
    壤调理剂等产品产能和综合经营实力在行业名列前茅。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定发展。公司在深化氯碱新材料一体化
    产业链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开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的新产品、新领域,
    大力发展氢能源、大环保、稀土新材料和公共防疫产品等业务,不断增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导向,相继
    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装备研究等技术储
    备布局,推动公司的氢能产业化发展。公司是我国第一家将液氢引入民用的公司,
    弥补我国民用液氢工厂的空白,助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电子冶金工业等战略性产
    业的发展。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的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广泛合作,与北京航天试验
                                         4
技术研究所、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法国液化空气、日本东芝等单位加强在氢能技
术、装备与应用方面的合作,推动氢能产业化发展。

    3、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刊登《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及后续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9)、2021 年 1 月 30 日刊登《关
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1),相关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同时,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公
司总股本将因持有人实施转股而增加,从而使得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将持续关注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权益变
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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