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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达兴业: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廖锐浩)2022-04-19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度,本人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诚信、勤勉、独立
地履行义务,认真参加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作
情况,就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2021 年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 应出席次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9           9         7          2          0         0

    2、2021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即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对提交上述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参与审计委员会及公司内部

审计部开展的各项工作:

    (1)2021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部每季
                                      1
度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每季度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0 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0 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内部审计部提交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

       (2)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分别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

等。

       (3)2021 年 1 月至 4 月,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

作规程》,完成 2020 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与年报审计师的就审计工

作计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的多次沟通,对未经审计和经审计的报告进

行审核,对年报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出具 《关于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及 2021 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2、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3、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参与战略委员会开展的各项

工作:

       2021 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

与乌海金财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氢气供销合同》的议案》。

       4、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任职期间领导提名委员

会开展各项工作:

    2021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具体包括:就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职业素养和能力、日常履职情况等多方面进行认真讨

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地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足稳定

发展;以及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的议案》和《关于增补

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就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
  表了意见,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年度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时   间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1 月 12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对董
                                                                            同意
2021 年 3 月 3 日    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同意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和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见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021 年 3 月 29 日   六、关于续聘 2021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九、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十一、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十二、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独
                                                                            同意
                     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021 年 6 月 16 日                                                          同意
                     (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16 日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不提前赎回“鸿达转债”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12 月 9 日
                     二、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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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会和其他时间了到公司现场考察,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

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现场沟通;通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密切联系,及时获

知公司重要经营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本人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建议。

    2、2021 年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持续监督和核查,未发现

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3、2021 年 1 月 14 日,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 2020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并就 2021 年工作提出希望和建议。

    4、本人对 2021 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会前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

关资料,向相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的背景和决策依据,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相

应的意见和建议,使议案内容更加完善,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5、本人及时、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或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不断努力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

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lrhccb2006@hotmail.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

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在 2022 年任期内,本人仍将秉承独立、

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
                                   4
的权利,勤勉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以确

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廖锐浩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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