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19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本年监事会认真召集
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会议议案。监事会成员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
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
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忠实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7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 23 项。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2021
年监事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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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及子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5、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
6、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列席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重点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投资、财务状况、定期报告、
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方面情况,注重监督实效,
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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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进行
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和日常审查等方式对公司
的规范运作进行监督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
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活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检查审核,重
点审核了公司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财务会计文件,
分别对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
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注册会计师
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
(三)关联方往来、对外担保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往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实际经营需要,所有关联交易都遵循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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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保证了公司、股东以
及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五)信息披露和内幕知情人管理工作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督,认
为: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
行对内部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提示告知,并进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
信息披露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公正,不存在重大遗漏或差错。
(六)内部控制管理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
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
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
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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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勤勉履职,科学决策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工作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
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
法。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讨论审议应经监事会决策的事项。
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继续加强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推动公司
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
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保持与会
计事务所沟通及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三)加强监事会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
监督检查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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