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公告2022-12-24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67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 1%的公告
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期间(2022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期间),鸿
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成禧
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禧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15.0553%减少
至 10.8347%。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函告,2022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期间,鸿
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减少 16,970,000 股,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持有公司
股份减少 114,800,000 股。上述因素使得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变动达到 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 1 号广州圆大厦 31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1
股票简称 鸿达兴业 股票代码 00200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131,770,000 -4.2206
合 计 -131,770,000 -4.220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 □(请注明)
(可多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注: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鸿达兴业集团通过司法处置被动减持16,970,000股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
司通过司法处置被动减持114,800,000股股份,导致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0,033,708 15.0553 338,263,708 10.83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0,033,708 15.0553 338,263,708 10.83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
2
注:
上述持股数量为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的持股总数。本次变动后,鸿达兴业集团持
有公司277,558,293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成禧公司持有公司60,705,415股股份,全部为无
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
权益变动的原因有: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鸿达兴业集团通过司法处置被动减持 16,970,000 股股份,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通过司法处置被动减持 114,800,000 股股
份。
鸿达兴业集团本次权益变动按照已作出的承诺、意向或计划
执行,感谢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知名的大型新材料新能源综合产业上市公
司,形成氯碱氢能双主业发展模式。公司在做好氯碱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氢
能业务,公司拥有气态、液态、固态储氢技术,积极推动制氢、储氢、储能及氢
能应用产业化的发展,建设运营我国首个民用液氢工厂,投资建设内蒙古第一座
加氢站,助力氢能源交通、储能、分布式发电、电子工业、半导体、冶金工业等
战略性产业的发展。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部分公司
股票被司法处置尚未实施完毕,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仍存
在减持的可能。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将因持
有人实施转股而增加,从而将使得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减
少。公司将持续关注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权益变动情况,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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