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临2023-025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25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
关规定,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
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
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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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解释 15 号、解释 16 号以及《关于适
用相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 15 号、解释 16 号以及《关
于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 15 号、解释
16 号以及《关于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 15 号、解
释 16 号以及《关于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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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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