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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达兴业: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温和)2023-04-29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度,本人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诚信、勤勉、独立
地履行义务,认真参加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作
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2022 年内本人任职期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18 日)公司共

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6                  6                 6            0            0

    2、2022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即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对提交上述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任职期间参与审计委员会及公司内部

审计部开展的各项工作:

    2022 年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等议案。
                                         1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任职期间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2022 年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本人参与提名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2022 年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就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
  表了意见,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年度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时   间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2022 年 1 月 11 日                                                          同意
                     案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和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见

2022 年 4 月 18 日   五、关于续聘 2022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同意
                     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八、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九、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十、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一、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2022 年 4 月 28 日                                                          同意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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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2022 年 6 月 14 日                                                        同意
                     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5 日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
2022 年 8 月 31 日                                                        同意
                     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会和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
  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现场沟通;通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密切联系,及时获知

  公司重要经营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本人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建议。

       2、2022 年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持续监督和核查,

  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3、本人对 2022 年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会前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向相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的背景和决策依据,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相应

  的意见和建议,使议案内容更加完善,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4、本人及时、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或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不断努力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

  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3
   电子信箱:he.wen@hdxy.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

感谢。



                                                    独立董事:温和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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