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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0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方法,在日常经营管理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高管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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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及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浙江伟星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伟星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等十六家子公司和二十六家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公司治理

    公司现有的治理结构体系完善、运行高效,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明确了职责权限

和分工,形成权责清晰、相互制衡、协调运作的内控机制。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决定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作为执行机构,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负责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和经营决策,其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

营管理和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进行指导;管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并做好相关决策的有效执行;监事会行使监督职权,对董事会、董事、

高管人员的合规履职、财务运行以及内控体系的建全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评价。

    (2)组织结构

    根据职责定位,公司设立了较为健全的职能部门,包括研发中心、国内事业部、海外事

业部、市场部、工程部、信息中心、企划部、法务部、品牌部、企管部、财务部、综合部、

证券部和审计部等部门,合理设置了各部门的责任权限,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

部门能够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各司其职,规范运行,有效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形

成相互协作和制衡机制。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内容涵盖人力资源规划、配置、聘任、培育、

考核、薪酬福利、晋升以及退出机制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在人才资源规划、配置方面,根据

公司战略布局,以实际经营需求为前提,科学规划引才机制,制定人才需求计划,有效落实

人才的引进工作;在人才培育方面,推行“传”、“帮”、“带”的培养机制,内外结合,组织

形式多样,为员工的职业规划提供发展平台,通过差异化、实战化的培训手段,实现个人综

合素养的全面提升;在人才激励方面,有效贯彻“论功行赏,奖勤罚懒”、“无功便是过”的

绩效考评机制,全面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合理、长效的分配体系,激发员工主观

能动性和创造力,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在晋升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的用人思路,通过“竞聘上岗”等方式挖掘合适的优秀人才到岗,拓宽晋升通道;在岗位管

理方面,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员工退出机制,对特定岗位人员的退出做了限制性规定,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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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的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

    (4)研发创新管理

    公司始终坚持以开发为先锋,不断优化研发组织架构,现建有 CNAS 实验室(国家级)、

省级企业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并在上海设立了设计中心平台,做好资源整合。同时在研

发方面建立了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明确研发与创新管理机制,在市场调研、信息的收集与

整理,产品开发方向和目标的制定,技术改进和工艺优化创新,新产品的设计和评审以及售

后信息反馈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技术创新与研发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满足市

场客户需求。

    (5)采购管理

    采购管理作为成本管控的重要环节,对生产效益产生直接影响,为了有效控制并降低采

购成本,公司已形成一套完善的采购管理流程,并制定了配套的管理机制,通过财务中心下

设采购小组,统筹公司各园区物资集中采购,对供应商的选择、考评、变更,采购活动实施

及过程控制进行规范管理,明确采购需求申报、审核、报批等流程,规范采购活动程序,确

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6)生产管理

    为保证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过程的有效管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生产管理标准体系,

对生产计划的安排、产品工艺质量和进度控制、生产过程监督等职责和权限进行了明确,并

形成标准化的管理流程。同时为推动管理创新,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品质提升、流程优

化等方面推行合理化建议实施管理制度,不断推进生产水平和管理效率的提升。

    (7)营销管理

    作为纺织服装行业的配套企业,公司在国内外建立了强大的营销网络体系,无缝对接全

球的品牌客户,做好产品供给及服务保障。为此公司制定并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营销管理体系,

在开展市场调研与分析、客户开发与维护、服务保障管理、资金回笼、信息的收集与反馈等

作了明确的规定,对销售业务流程、合同管理、货款回笼等各个环节进行重点管控,有效控

制经营风险,确保营销工作的规范有序。

    (8)信息化管理

    为提高内控运营和生产管理效率,公司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了以“OA”、

“ERP”、“APS”、“BI”等现代化办公管理系统和内部通讯平台,借用设备联网、移动终端等

工具优化生产流程,促进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共享,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和高效化;同时推

行财务业务一体化、网络分销系统等信息管理办公平台,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有力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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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保障。此外,对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方面加强管理,为公司顺利开展各项业务提供保

障。

    (9)财务管理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核算与控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系统制

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外

汇核销管理规定》、《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等财务管控制度及相应的操作规程,从预算、核算、

控制、分析、考核等方面对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有效监督与调控。

    (10)内审管理

    为确保公司内控管理规范,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公司设立审计部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并

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审计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及程序进行了明确,并对具体的

内控实施进行了规范,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通过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

的方式,每年对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金往来、

风险管理以及经营绩效等方面进行审计和评价,对存在的内控风险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

监督落实。

    2、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1)信息披露管理

    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合规履行披露义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披内控机制,制定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对重大信息的报告、流

转、管控,信披文件的编制、审核、披露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保证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实现内控管理的规范、高效。同时为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公司建立了《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晰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和保密要求,杜绝内

幕交易事件的发生。

    (2)关联交易管理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对关联方的认定、交易事项、披露要求作了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

交易原则,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同时,基于对中小投资者保护考虑,制度还明确了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和发表意见等要求,有效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外担保管理

    为有效地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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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要求,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原则和标准,对担保权限、审批程

序、职责管理、被担保方的资格审查、风险防控措施及信息披露作了规定;要求所有担保事

项均需履行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应对担保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时严禁子公司对外进行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与落实,大大的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4)重大投资管理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效率,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在对外投资原则、管理机构、职责范围、审批权限、决策程序、管理与审计、信息的传递与

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要求公司对外投资需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对存

在的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并严格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同时做好跟踪与督查,有效降低了公司

对外投资的经营风险。

    (5)分子公司管理

    为规范分、子公司管理,提高内控的有效性,公司建立了《子(分)公司管理制度》,

对分、子公司在决策管理、风险管控、重大事项管理、信息的流转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作了

明确规定,并通过内部审计管控,及时发现管理问题,严格要求做好整改落实,逐步提高经

营质量,充分保障了公司对分、子公司的有效管控。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

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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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一般                  重要                 重大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总额1%              业收入总额2%               总额2%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的1%                    额的2%                 的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包括:

   (1)现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2)公告的财务会计报表、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甚至被监管部门处罚;

   (3)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4)报告给管理层、董事会的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告中的重要错报,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内部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影响较小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金额及重大影响程度为基准,确定公司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

准。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5000万元以上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2000万元-5000万元
  重要缺陷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含5000万元)
               2000万元以下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
  一般缺陷
               (含2000万元)       司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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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

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公司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决策程序不合法;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安全、质量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

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3)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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