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越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森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孙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2,932,038.76 167,686,160.05 -2.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155,058.55 11,535,932.42 5.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4,972,471.50 11,707,061.39 -227.8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562,978.65 -11,380,007.20 -89.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 1.22% -0.0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820,273,985.81 1,782,255,982.64 2.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35,694,514.91 1,023,047,939.33 1.2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006,463.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137,556.7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490.63 合计 27,127,530.0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972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精功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61% 139,340,420 质押 89,500,000 司 孙建江 境内自然人 5.38% 24,508,170 质押 24,500,000 上海庞增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 其他 2.16% 9,844,430 伙)-庞增添益 5 号私募投资基金 马国斌 境内自然人 1.87% 8,530,965 浙江省科技开发 中心(浙江省技 国有法人 1.65% 7,500,000 术交易中心) 邵志明 境内自然人 1.39% 6,307,400 张萍 境内自然人 0.92% 4,187,250 质押 4,187,200 王建云 境内自然人 0.81% 3,706,200 质押 3,392,600 陈广伟 境内自然人 0.56% 2,542,330 孟文娟 境内自然人 0.47% 2,155,653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139,340,420 人民币普通股 139,340,420 孙建江 24,508,170 人民币普通股 24,508,170 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9,844,430 人民币普通股 9,844,430 伙)-庞增添益 5 号私募投资基金 马国斌 8,530,965 人民币普通股 8,530,965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浙江省技术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交易中心) 邵志明 6,307,400 人民币普通股 6,307,400 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张萍 4,187,250 人民币普通股 4,187,250 王建云 3,706,200 人民币普通股 3,706,200 陈广伟 2,542,330 人民币普通股 2,542,330 孟文娟 2,155,653 人民币普通股 2,155,653 上述股东中,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孙建江、邵志明存在关联关系,其中,股东精功集团 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与股东孙建江先生系表兄弟关系且孙建江先生在精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局执行副主席、执行总裁。股东邵志明先生在精功集团有限公 说明 司担任董事。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下降31.80%,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向供应商备货支付预付货款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期初增长108.12%,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向供应商备货支付预付货款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733.87%,主要是报告期购买小额理财产品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50%,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设备款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下降30.71%,主要是报告期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下降63.30%,主要是报告期兑付职工工奖所致; 7、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下降94.84%,主要是报告期缴纳税金入库所致。 二、利润表 1、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297.11%,主要是报告期增值税销项税增长所致; 2、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8.20%,主要是报告期定期存款金额下降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305.48%,主要是报告期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4、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下降130.42%,主要是报告期参股公司亏损所致。 5、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5.51万元,同比增长5.37%,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1497.25万元,同比下降227.89%。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和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设备 租赁合同》,公司将双方协商确定的设备总价值为11,398.90万元的JJL800F型多晶硅铸锭炉及其辅助设备出租给上海神舟新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期限3年,总租金6,839.34万元。同时约定,在设备租赁期间及租赁到期后15日内,上海神舟新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上述租赁设备均享有优先购买权。在上述设备租赁到期后,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指定内蒙古上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和本公司签署了总价为5,279万元的买卖合同,将上述租赁设备残值购 入,报告期内上述设备已交付内蒙古上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故报告期产生资产处置收益24,006,463.93元,该部分收益计入非 经常性损益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中。 三、现金流量表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9.48%,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税金大幅增长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68.87%,主要是报告期构建固定资产等投资同比增长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64.53%,主要是偿还金融机构短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投资新建年产25万台(套)机柜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事宜 2017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年产25万台(套) 机柜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投资25,195.50万元新建年产25万台(套)机柜 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同意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实施。2017年5月10 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012、2017-023号、2017-027号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合计投入12,049.17万元。 2、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恒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事宜 6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恒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筹资金5,000万(占注册资本100%)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 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1日,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最终名称核准为浙江精恒数据管理 有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077号、2017-091号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缴付出资500万元。 3、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事宜 2017年11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 永虹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筹资金与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共同投 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永虹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投资2400万元,占60%。2018年1月,公司完 成了该子公司工商登记设立的相关全部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并通过了柯桥区商务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 案,该公司名称最终核准为:浙江精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方最终为:公司及永虹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之控股公司UHT碳纤维有限公司(UHT Carbon Fiber Ltd.),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084号、2018-003号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UHT碳纤维有限公司尚无实际出资。 4、关于转让所持江苏邦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事宜 2018年1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所持江苏邦源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的事宜》,同意公司与江苏邦源纺织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江苏邦源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的2,320万元股份(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8.00%)转让给江苏邦源纺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 款协商确定为2,320万元。同时,同意公司与江苏邦源纺织有限公司、江苏万顺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邦源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同意江苏万顺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相关房产(位于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迎宾大道388号帝景家园小区内,分别为帝景佳园别墅11A、11B和19A,建筑面积总 计1789.95平方米)作价2,686.53万元代江苏邦源纺织有限公司偿付上述股权转让款。上述房产作价超出上 述股权转让价格的差额部分抵偿江苏邦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付本公司其他款项。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01号、2018-002号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江苏邦源纺织有限公司已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完成了江苏邦源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款所涉及的相关房产已转至公司名下。 5、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事宜 2018年2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关于其计划增持公司股 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精功集团计划自2018年2月5 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数不低于公司现有总股本455,160,000股的1%,不超过公司 现有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18-006号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已增持公司股份2,082,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累计持有公司股 份139,340,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1%。 6、与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大丝束碳纤维成套生产线(2号线)销售事项 2017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 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大丝束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 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25,000,000.00元(含税,大写:贰亿贰仟伍佰万元整)。2017年12月15 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086、2017-088、2017-090的公司公告。 截至到本报告公告日,上述合同正在履行中。 7、与江苏奥明能源有限公司签署金刚线切片机设备销售事项 2018年3月28日,公司与江苏奥明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金刚线切片机设备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 7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定,公司在2018年5月31日前向江苏奥明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为10,500 万元(含税)的金刚线切片机。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8-012的公司公告。 截至到本报告公告日,上述合同正在履行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 为本公司出 避免同业竞 2000 年 12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东精功集团 具避免同业 无期限 履行承诺 争承诺 05 日 有限公司 竞争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8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8.64% 至 44.85% 动幅度 2018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000 至 4,000 动区间(万元)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2,761.49 元) 2018 年以来,公司主导产品太阳能光伏装备、建筑节能专用装备、轻纺专 用装备等继续保持稳步发展,使得本公司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继续稳定 提升。另外,2018 年 4 月公司与江苏邦源纺织有限公司已签署了有关江苏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邦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320 万元股份之《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完成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款所涉及的相关房产已转至公司名下, 与之对应的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投资江苏邦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形成 8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资产减值将相应予以测算转回,这对本公司 2018 年 1-6 月的经营业绩影 响也较大。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公司碳纤维生产线、光伏产业发展情况 2018 年 02 月 0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产业定位等 公司基本情况及碳纤维生产线发展情 2018 年 03 月 1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况等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越顺 2018 年 4 月 25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