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越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伟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孙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4,259,365.59 162,932,038.76 6.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7,298,249.15 12,155,058.55 -32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7,763,487.82 -14,972,471.50 85.4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2,037,270.80 -21,562,978.65 -48.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3 -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3 -3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9% 1.18% -3.8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940,821,361.08 1,922,943,205.31 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04,818,172.54 1,023,169,483.72 -1.7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92.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75,048.5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581.7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2,929.9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88,069.19 合计 465,238.6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2,755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精功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16% 141,809,800 0 质押 141,800,000 司 孙建江 境内自然人 5.38% 24,508,170 0 质押 24,500,000 浙江省科技开发 中心(浙江省技 国有法人 1.65% 7,500,000 0 术交易中心) 邵志明 境内自然人 1.39% 6,307,400 0 质押 6,300,000 王建云 境内自然人 0.75% 3,392,600 0 质押 3,392,600 张萍 境内自然人 0.66% 3,000,000 0 陈广伟 境内自然人 0.55% 2,504,600 0 质押 4,000 陈燕萍 境内自然人 0.54% 2,440,20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47% 2,132,900 0 理有限责任公司 林荣 境内自然人 0.41% 1,872,9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141,809,8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809,800 孙建江 24,508,170 人民币普通股 24,508,170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浙江省技术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交易中心) 邵志明 6,307,400 人民币普通股 6,307,400 王建云 3,392,600 人民币普通股 3,392,600 张萍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陈广伟 2,504,6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4,600 陈燕萍 2,440,200 人民币普通股 2,440,2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32,900 人民币普通股 2,132,900 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林荣 1,872,900 人民币普通股 1,872,900 上述股东中,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孙建江、邵志明存在关联关系,其中,股东精功集团 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与股东孙建江先生系表兄弟关系且孙建江先生在精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局执行主席、执行总裁。股东邵志明先生在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说明 担任董事。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出现亏损,同比减少324.5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间公司主导产品太阳能多晶硅 铸锭炉等光伏装备市场需求持续处于低迷期,销售业务大幅减少,从而影响公司总体经营业绩。同时, 报告期内公司无大 额非流动资产处置的事项发生,而上年同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达2,400.65 万元 (主要系公司将租赁给上海神舟新能源发 展有限公司的一批多晶硅铸锭炉及其辅助设备在经营租赁期届满后出售所形成,详见 2018 年4 月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编号为 2018-024 的公司公告),使得公司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下降较多。 2、报告期公司合并管理费用为2,122.31万元,同比增长71.89%,主要是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员工规模扩大而相应薪酬支 出、社保支出及相关费用等增加所致。 3、报告期公司合并财务费用为392.93万元,同比增长152.7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银行承兑票据贴现支出同比增长较多所致。 4、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03.73万元,同比减少48.56%,主要系公司支付货款、垫付租金款项增长 所致。 5、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17,846.79万元,比年初增长73.11%,主要系公司预付碳纤维装备进口零部件、 酒泉20大固项目部件采购款增加等所致。 6、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9,374.48万元,比年初增长31.39%,主要系公司代为偿付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逾期的融资租赁租金增加所致。 7、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4,072.11万元,比年初增长46.55%,主要系公司厂区基建工程投入增长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投资新建年产25万台(套)机柜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事宜 2017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年产25万台(套) 机柜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投资25,195.50万元新建年产25万台(套)机柜 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同意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实施。2017年5月10 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截至2019年3月31日,该项目合计投入14,790.77万元。 2、关于与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大丝束碳纤维成套生产线(2号线)销售事项 2017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 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大丝束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 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25,000,000.00元(含税,大写:贰亿贰仟伍佰万元整)。2017年12月15 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17年11月29日、2017年 12月1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7-086、2017-090的公司公 告。 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合同正在履行中。 3、关于与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成套生产线(2号线)销售事项 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 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成套生产线产品销售 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45,000,000.00元(含税,大写:贰亿肆仟伍佰万元整)。2018年5月16日, 6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7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8-018、2018-025的公司公告。 截止到本报告公告日,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预付款项,公司目前正 在与交易对方积极沟通推动合同预付款项的支付事宜。 4、关于与江苏奥明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金刚线切片机销售合同事宜 2018年3月28日,公司与江苏奥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明能源”)在浙江省绍兴市签署了编号为: AM—2018的《金刚线切片机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精功科技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奥明能源提供总金额 为10,500万元(含税)的金刚线切片机。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8-012的公司公告。 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部分产品已交付,上述合同正在履行中。 5、关于光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事宜 2015年和2016年,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了四份 《租赁物买卖合同》,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购买金额为13,600万元的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 并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回 购担保协议》及《风险金协议》,公司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共支付风险金2,312万元,用于冲抵山 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的租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并为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履行融资租赁业务而形成的债务提供回购余值担保。截至2019年3月31日,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已向华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租金9,663.01万元,剩余未支付租金5,113.93万元,其中4,073.20万元已逾 期。 2016年9月9日,公司与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物买卖 合同》,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购买金额为7,514万元的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及剖锭机,并以 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公司与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回购 担保协议》及《风险金协议》,公司向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风险保证金1,502.80万元,用于冲 抵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的租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并为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履行融资租赁业务而形成的债务提供回购余值担保。截至2019年3月31日,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已向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4,065.73万元,剩余未支付租金4,160.07万元,其中2,291.47 万元已逾期。 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 全部债务为由,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于2018年11月26日被依法裁定受理。受山东大海集 团有限公司债务危机影响,截至2019年3月31日,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已发生上述融资租赁业务 逾期租金合计6,364.67万元,公司根据前述协议约定,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代为偿付租金1,438.44 万元,向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代为偿付租金1,529.28万元。公司结合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现状及若履行回购上述融资租赁设备义务预计的可变现净值情况,对支付的上述风险保证金及垫付的 租金合计6,782.5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2,686.62万元。 6、关于公司以可转换债方式投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宜 2018年9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可转换债方式投资“深圳市信宇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杨志明、曾芳、 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关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按照 《投资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先对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 的借款,借款年化利率为8%,主要股东曾芳以所持标的公司19.6674%股份作为质押担保,杨志明、曾芳、 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待投资协议约定转股条件全部成就后, 上述借款转为精功科技对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如投资协议约定转股条件未全部成 就,精功科技视条件达成的程度决定转股与否。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8-052号、2018-053号的公司公告。 7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截至到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以自有资金先对深圳市信宇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借款。 7、关于参股公司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事项 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以资不抵债且无力偿付到期债务为由,拟申请破产重整。2019年 1月28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19)浙060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 受理申请人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指定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近远 律师事务所(联合管理人)为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月31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9-002的公司公告。 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正在进行中。 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精 功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41,809,8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100%。精功集团所持 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所涉及的事项与公司无关联,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直接影响,暂不会导致 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目前,精功集团正与有关方面积极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解除对其股份 的冻结。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19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 号为2019-017的公司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9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2019 年 1-6 月净利润(万元) -3,800 至 -2,800 2018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147.56 元) 1、2019 年 1-6 月公司主导产品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等光伏装备市场需 求持续处于低迷期,从而影响公司总体经营业绩。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2019 年 1-6 月公司预计无大额非流动资产处置的事项发生。而上年 同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达 4,230.67 万元,使得公司 2019 年 1-6 月的经营 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其中:(1)2018 年上半年公司转 8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让所持江苏邦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2,320 万元股份(占该公司注册资 本的 18.01%)而确认投资收益 1,858.37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 2018 年 1 月 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8-002 的公司公告。(2)2018 年 公司将租赁给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一批多晶硅铸锭炉及其辅助 设备在经营租赁期届满后出售而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2,400.65 万元。具体情 况详见 2018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编号为 2018-024 的公司公告。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越顺 2019 年 4 月 29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