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精功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0-02-27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机
器人”)以前年度未曾生产过口罩生产线产品。目前精功机器人口罩生产线订单
尚在逐步投产中,预计将在 2020 年 3 月 12 日前形成小批量生产。根据目前在手
订单及洽谈中的意向订单情况,预计对公司 2020 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精功机器人开展口罩生产线业务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背景下应对
疫情所需,在疫情结束,口罩设备市场需求恢复正常后,精功机器人将对该项业
务作出理性分析和判断,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生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14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就《关
注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核实,现就《关注函》问询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2020 年 2 月 22 日,你公司披露称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机器人”)基于自身业务特点和研发优势,拟开展全自动
一拖二平面口罩生产线(以下简称“口罩生产线”)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并于 2
月 21 日完成了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截至 2 月 22 日,精功机器人口罩生产线尚
在制造中,根据目前的生产进度和零部件采购供应情况,预计 2020 年 3 月 12
日前形成小批量生产制造能力,该业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请结合精功机器人自身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心技术及
知识产权储备、以前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核心技术团队构成等)说明公司是否
具备独立生产口罩生产线的能力,是否存在与其他方合作生产或需向其他方取
得知识产权授权的情形,所产出的口罩生产线是否属于为其他方贴牌生产。

    回复:

    1、精功机器人自身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精功机器人成立于 2016 年 9 月,主要以机器人技术为核心,提供数字化智
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涵盖自动化立体仓储系统、智能物流 AGV 装备、自动
化装配检测装备和机器人集成应用装备四大板块。精功机器人自成立至今,拥有
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 项、软件著作 19 项,目前,核心技术团队由国
千、省千等国内外优秀的专家团队组成,拥有在多个行业如汽车零部件行业、化
纤行业、精密五金行业、个人护理用品行业、厨卫具行业等相关涉及到标准尤其
是非标行业的设计与生产制造经验,精功机器人先后在焊接、自动化装配、机柜
MES 系统、热处理整平自动化设备、汽车零部件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制冷行
业、太阳能光伏行业等领域承接实施了多个项目,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整体
化集成解决方案。
       精功机器人成立以来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6 年                3.124.58           973.35       255.27          -26.65
  2017 年                3,762.15         1,031.09     5,547.54              57.75
  2018 年                6,127.23         1,595.12     8,399.34          564.03
  2019 年                8,693.14         1,941.81     8,968.50          346.69
       注:上表中 2019 年数据未经审计。
       2、精功机器人具备独立生产口罩生产线的能力
    口罩生产线从技术属性角度来说,是一种自动化控制装置。通过气动、伺服
控制以及位置控制等多项自动化控制技术来实现口罩的压合、熔焊、裁切、分片、
耳带焊接、自动堆叠等工艺,最终实现成品口罩的生产。
    精功机器人所处行业属于智能装备制造行业,在智能装备领域中,广泛采用
与自动化技术通用的PLC控制、伺服电机控制、位置及温度检测以及误差补偿等
技术。所常规采用的零部件,如:气动部件、传动与控制部件、电气控制部件等,
与自动化行业同属一个领域。因此,精功机器人有能力独立自主研制、生产口罩
生产线。
       3、精功机器人生产口罩生产线不存在与其他方合作生产的情形,不存在需
向其他方取得知识产权授权的情形。精功机器人所生产的口罩生产线将使用“精
功”品牌,不存在为其他方贴牌生产的情况。

       二、精功机器人以前年度是否曾生产过口罩生产线,如有,请具体说明相
关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

       回复:

       公司及包括精功机器人在内的控股子公司以前年度均不曾生产过口罩生产
线。

       三、截至目前精功机器人已收到的口罩生产线订单情况,包括数量、总价、
交付周期、预计毛利率水平等要素。
    回复:

    截至 2020 年 2 月 25 日,精功机器人已累计签署口罩生产线合同 30 台(套),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219.50 万元(其中,已到账设备定金 637 万元),另有意
向订单 45 台(套)在洽谈中。根据合同约定,前述口罩生产线交货期均在 2020
年 3 月底前。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如 30 台(套)口罩生产线完全实现交付,
毛利率预计在 30%左右。
    根据目前在手订单及洽谈中的意向订单情况,预计对公司 2020 年经营业绩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精功机器人开展口罩生产线业务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
背景下应对疫情所需,在疫情结束,口罩设备市场需求恢复正常后,精功机器人
将对该项业务作出理性分析和判断,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生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请自查并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
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请说明未来六个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

    回复:

    经询问及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六个月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六个月
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有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请自查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反公
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公司近期无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公司一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自
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事项。

    六、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