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功科技: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4-16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一九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晋勇,自2015年8月28日当选为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之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谨慎勤勉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1、董事会会议
(1)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董事会
会议,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2019 年,本人没有出现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2019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 意见
时 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类型
第七届董
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 2019 年 2 月 27 日 事会第四 同意
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同意将《关于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
2 2019 年 3 月 29 日 订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第 同意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专项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 关于对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3 2019 年 4 月 10 日 事会第五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
关于终止以可转换债方式投资“深圳市信
4 2019 年 7 月 22 日 事会第七 同意
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同意将《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
光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之备忘录>》之关联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的专项意见
5 2019 年 8 月 20 日 同意
关于对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光
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之备忘录》的独立意
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
关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6 2019 年 8 月 22 日 事会第八 同意
2019 年上半年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同意将《关于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等
7 2019 年 10 月 12 日 同意
4 项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的专项意见
关于公司年产 25 万台(套)机柜智能化生
产线项目车间工程竣工决算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 关于对公司与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
8
2019 年 10 月 24 日 事会第九 署《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之终止协 同意
次会议 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关于继续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
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同意将《关于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调整后的<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
9 2019 年 11 月 17 日 同意
议>的议案》等 3 项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专项意见
2
关于对公司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调整后的《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独
立意见
第七届董 关于对公司与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
同意
10 2019 年 11 月 21 日 事会第十 署调整后的《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
次会议 之终止协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继续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
融资租赁业务回购余值担保额度事项的独
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
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
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高度重视社会公众股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
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
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
工作的合计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建
议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认真接待投资者
的来电、来访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19 年,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
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
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
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
业意见,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
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任职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9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主持召开了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讨论审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关于核定 2018 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
事津贴的议案》等 3 项议案。根据薪酬考核制度,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绩效进行考评,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监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
开的 1 次会议,讨论审议了《提名委员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等议案,并对公
司董事会成员以及公司经营层主要管理人员任职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开的 7 次会议,讨论审议了《审计室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室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室 2019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报
告》、《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
36 项议案,并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本人的联系方式
以上是本人在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0 年,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本着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主动、认真勤勉地
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进一
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更加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人联系方式:wjy@histtone.com。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晋勇
二○二○年四月
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一九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章靖忠,自2015年8月28日当选为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之独立董事以来,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谨慎勤勉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1、董事会会议
(1)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董事会
会议,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2019 年,本人没有出现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3、2019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 意见
时 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类型
第七届董
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 2019 年 2 月 27 日 事会第四 同意
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同意将《关于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
2 2019 年 3 月 29 日 订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第 同意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专项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第七届董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3 2019 年 4 月 10 日 事会第五 同意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的
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
5
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
关于终止以可转换债方式投资“深圳市信
4 2019 年 7 月 22 日 事会第七 同意
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同意将《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
光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之备忘录>》之关联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的专项意见
5 2019 年 8 月 20 日 同意
关于对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光
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之备忘录》的独立意
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
关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6 2019 年 8 月 22 日 事会第八 同意
2019 年上半年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同意将《关于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等
7 2019 年 10 月 12 日 同意
4 项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的专项意见
关于公司年产 25 万台(套)机柜智能化生
产线项目车间工程竣工决算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 关于对公司与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
8
2019 年 10 月 24 日 事会第九 署《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之终止协 同意
次会议 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关于继续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
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同意将《关于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调整后的<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
9 2019 年 11 月 17 日 同意
议>的议案》等 3 项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专项意见
10 2019 年 11 月 21 日 第七届董 关于对公司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同意
6
事会第十 调整后的《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独
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与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
署调整后的《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
之终止协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继续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
融资租赁业务回购余值担保额度事项的独
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
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
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高度重视社会公众股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
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
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
工作的合计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建
议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认真接待投资者
的来电、来访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19 年,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
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
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
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
业意见,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
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任职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9 年主
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主持召开了董事会
7
提名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讨论审议了《提名委员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并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公司经营层主要管理人员任职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及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开的 7 次会议,讨论审议了《审计室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室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室 2019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报
告》、《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
36 项议案,并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本人的联系方式
以上是本人在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0 年,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本着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主动、认真勤勉地
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进一
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更加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人联系方式:zhangjz@tclawfirm.com。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章靖忠
二○二○年四月
8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一九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吴江,自2015年8月28日当选为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之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谨慎勤勉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1、董事会会议
(1)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董事会
会议,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2019 年,本人没有出现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的情况。
2、2019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 意见
时 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类型
第七届董
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 2019 年 2 月 27 日 事会第四 同意
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同意将《关于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
2 2019 年 3 月 29 日 订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第 同意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专项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的
3 2019 年 4 月 10 日 事会第五 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9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
关于终止以可转换债方式投资“深圳市信
4 2019 年 7 月 22 日 事会第七 同意
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同意将《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
光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之备忘录>》之关联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的专项意见
5 2019 年 8 月 20 日 同意
关于对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光
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之备忘录》的独立意
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
关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6 2019 年 8 月 22 日 事会第八 同意
2019 年上半年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同意将《关于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等
7 2019 年 10 月 12 日 同意
4 项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的专项意见
关于公司年产 25 万台(套)机柜智能化生
产线项目车间工程竣工决算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 关于对公司与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
8
2019 年 10 月 24 日 事会第九 署《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之终止协 同意
次会议 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关于继续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
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同意将《关于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调整后的<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
9 2019 年 11 月 17 日 同意
议>的议案》等 3 项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专项意见
关于对公司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第七届董
调整后的《2019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独 同意
10 2019 年 11 月 21 日 事会第十
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对公司与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
10
署调整后的《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
之终止协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继续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
融资租赁业务回购余值担保额度事项的独
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
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
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高度重视社会公众股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
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
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
工作的合计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建
议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认真接待投资者
的来电、来访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19 年,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
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
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
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
业意见,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
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任职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9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主持召开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7 次会议,讨论审议了《审计室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室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室 2019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
11
作计划》、《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
内部审计报告》、《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 年第三季度
报告》等 36 项议案,并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讨论审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8 年度工作报
告》、《关于核定 2018 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案》等 3 项议案。根据薪酬考核制度,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绩
效进行考评,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本人的联系方式
以上是本人在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0 年,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本着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主动、认真勤勉地
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进一
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更加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人联系方式:wjsoso@163.com。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江
二○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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