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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功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22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
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高菲女士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审议并通讯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钱明霞女士已辞职,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
同意改选高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2021 年 8 月 28 日)止。高菲女士简历如下:
    高菲,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90051986********,现年 34 岁,大
学本科学历,法律职业资格,中共党员。2015 年 1 月至今历任精功集团有限公
司法务审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任会稽山绍兴酒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