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8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精功科技 股票代码 00200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夏青华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 号 电话 0575-84138692 电子信箱 zjjgkj@jgtec.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57,156,800.60 417,831,962.65 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430,095.68 -54,040,975.10 113.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288,996.42 -55,215,112.44 94.0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290,663.67 26,348,476.95 174.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12 1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12 116.67% 1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2% -5.42% 115.1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737,605,812.98 1,717,401,439.55 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14,929,686.07 905,730,224.38 1.0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1,54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精功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141,800,000 31.16% 141,809,800 公司 人 冻结 141,809,800 质押 24,500,000 孙建江 境内自然人 5.38% 24,508,170 冻结 24,500,000 浙江省科技开 发中心(浙江省 国有法人 1.65% 7,500,000 技术交易中心) 邵志明 境内自然人 1.39% 6,307,400 质押 6,300,000 陈燕萍 境内自然人 0.54% 2,440,200 陈广伟 境内自然人 0.52% 2,386,200 张素芬 境内自然人 0.42% 1,920,000 林荣 境内自然人 0.41% 1,865,800 郑清清 境内自然人 0.40% 1,830,300 王凯 境内自然人 0.34% 1,560,000 上述股东中,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孙建江、邵志明存在关联关系,其中,股东精功集团有 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与股东孙建江先生系表兄弟关系且孙建江先生在精功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局执行主席、执行总裁。股东邵志明先生在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 的说明 事。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无 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由于新冠疫情的突发,国内外经济均受到了巨大冲击,公司生产经营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面对严峻的 疫情及经济形势,公司经营层及全体员工克服困难,凝心聚力,全面围绕既定发展战略和目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采 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复产复工,并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外抓市场创新突破,内促运营提效变革,稳步推进产品研发、 技术协同、供应商选择、成本控制、市场开拓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快碳纤维专用装备、机器人智能装备、军民融合项目等 核心产业发展,确保公司扭亏增盈。重点工作如下: 1、紧跟市场需求,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碳纤维装备、航空航天、口罩生产线等制造领域, 通过产品结构优化、模块化设计与智能化研究和重点项目实行倒逼机制,致力于碳纤维生产线国产化、罐体双头缠绕机、系 列口罩生产线、机器人集成应用装备、废气环保装备、新一代金刚线切片机、单晶炉、PC生产线、复合板生产线、加弹机、 转杯纺机、包覆丝机等产品的科研创新突破、产业化及市场推广等工作,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企业发展后劲。2020年上半 年,公司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客户的沟通联络,并做好在手订单的按期交付,以及新订单的争取等工作,公司碳纤维装备分 公司累计签署碳纤维生产线6条,其中:合同生效1条,已签订尚待生效的5条(其中,预订2条)。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功 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基于自身业务特点和研发优势,快速切入口罩生产线制造领域并打开市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全资公司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积极与央企、国企等优质客户合作,先后签署了芯膜项目、20改造项目等订单。另 外,公司全资公司浙江精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深入技术研究和核心技术消化,以有机硅和环保废气工艺包及核心配套设备 业务为主要发展方向,积极拓展新业务。建材机械分公司继续实施成线产品的营销模式,在聚氨酯生产线市场拓展取得良好 业绩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相关生产线的市场拓展力度。能源机电装备分公司通过多种举措全力加快单晶炉、切片 机等新产品试制进度及工艺技术升级、市场推广等各项工作。前述工作的开展为公司后续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降本提质增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多渠道多措施降本增效,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一是加强采购成本控制,大面积 推广招标模式来降低成本;二是进一步加强质量过程管控,确保产品质量;三是加快库存清理,规范物料管理;四是加快应 收款回收,对于逾期应收款果断实施司法清收手段予以催收,以提高资金周转率;五是积极推行各类费用合理性与合规性管 控工作;六是积极拓展现金流和履约能力较好的项目、客户,提升产品品质、智能化和服务水平,加快已签订合同的生效及 到期款项的催收、产品的交付进度等,盘活现金流和加快资金周转率。 3、做好合规风控与业务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绩效考核、日常合规性管控和审计、科研体制改革、风险管控、信 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的同时,针对企业自身的产业特点和目标定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经营决策、风险防范 机制和企业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各业务板块和子公司运营管理水平。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审批分级 授权管理规定》、《销售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制度跟踪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 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2020年上半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业务往来,不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3,760.58万元,比年初增长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492.97万元,比年初增长 1.0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销售收入45,715.68万元(不含税),比去年同期增长9.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743.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3.7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 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 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 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2020年1月1日 应收账款 282,662,665.20 -25,192,165.93 257,470,499.27 合同资产 25,192,165.93 25,192,165.93 预收款项 116,043,755.11 -104,893,755.11 11,150,000.00 合同负债 92,826,331.96 92,826,331.96 其他流动负债 12,067,423.15 12,067,423.15 (2) 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 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 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 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越顺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