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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功科技:关于碳纤维生产线重大合同变更的公告2020-12-19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碳纤维生产线重大合同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合同概述

    2020年6月3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吉
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碳纤维碳化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招标编号
为JLCTTC-20YQTHW1018)所需采购的碳纤维生产线,项目预估金额为3.70亿元。
2020年6月12日,公司与招标委托方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吉林国兴新材料”)签署了《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在具体约定一
期价值3.70亿元的3条碳纤维生产线的交货期限、付款进度等内容的同时,还预
订了二期2条碳纤维生产线。一、二期合计金额6.80亿元(含税)。其中,一期
金额3.70亿元(含税),将于合同生效后380日完工;二期金额3.10亿元(含税),
工期待定,预计启动时间在2021年7月以后,以交易对方通知为准。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首期预付款 6,000 万元。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6 月 3 日、2020 年 6 月 13 日、2020 年 7
月 4 日、2020 年 9 月 4 日、2020 年 10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0-040、2020-041、2020-044、
2020-050、2020-057 的公司公告。

    二、变更情况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与吉林国兴新材料、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兴碳纤维”)、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碳谷”)
签署了《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为便于碳纤维项目实施,经四
方友好协商,同意将公司与吉林国兴新材料签署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变更
为新合同 1 和新合同 2,具体变更如下:
    1、合同主体变更
    原合同甲方: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变更为:
    新合同 1 甲方: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
    新合同 2 甲方: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
    原合同总金额:6.80 亿元(含税),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 3 条碳纤维生
产线金额 3.70 亿元,二期 2 条碳纤维生产线金额 3.10 亿元。
    变更为:
    新合同 1:总金额 6.50 亿元(含税),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 2 条碳纤维
生产线金额 3.40 亿元,二期 2 条碳纤维生产线金额 3.10 亿元。
    新合同 2:金额 3,000 万元(含税),1 条碳纤维生产线。
    除上述变更外,原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付款进度等内容均保持不变。据此,
同日,公司分别与国兴碳纤维、吉林碳谷重新签署了编号为:GXTHX20201218
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编号为:TGTHX20201218 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

    三、新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1、国兴碳纤维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孙小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6826077225
     住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 516-1 号
     经营范围:碳纤维生产及制品加工、销售;碳纤维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类似业务交易金额
    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国兴碳纤维发生过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国兴碳纤维系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吉林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与国兴碳纤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吉林碳谷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张海鸥
    注册资本:29,363.63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682611844F
    住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 516 地段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碳纤维原丝、碳纤维及碳纤维纺织制品
(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丙烯腈无储存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类似业务交易金额
    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吉林碳谷发生过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吉林碳谷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系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2016年3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经中准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吉林碳谷公司总资产为
133,648.71万元,净资产为11,267.3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285.00
万元,净利润-1,652.97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吉林碳谷公司总资产为
152,814.93万元,净资产为15,459.41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2,331.47
万元,净利润4,192.07万元。
    公司与吉林碳谷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四方签署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以及公司与国兴碳纤维
新签署的合同、公司与吉林碳谷新签署的合同,均为公司与吉林国兴新材料签署
的原《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的延续,除原合同主体变更外,合同其余内容均不
变,因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本次变更后,原合同履约方已由吉林国兴新材料变更为国兴碳纤维和吉
林碳谷。公司按原合同履约方吉林国兴新材料的要求,前期收到的 6,000 万预付
款作如下安排,其中,国兴碳纤维新合同项下预付款 3,150 万元,吉林碳谷新合
同项下预付款及进度款 2,850 万元。据此,公司与吉林碳谷新签署的合同已满足
生效条件并履行中;公司与国兴碳纤维新签署的合同因公司尚未收到 30%的预付
款(一期 3.4 亿元的 30%)而未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国兴碳
纤维支付的一期项目预付款 6,150 万元(其中,本次新增收到 3,000 万元)。
    3、后续,国兴碳纤维尚需支付剩余预付款 4,050 万元,公司与其签署的合
同才能生效,不排除因交易对方未支付剩余预付款导致合同迟迟不能生效的风
险。即使公司全额收到交易对方的预付款项、合同生效后,也不排除公司未来可
能存在违约的风险。比如,当出现因公司原因出现逾期交货,因设计、设备技术
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产能要求等情形时,公司将不得不按
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重大疫情影响
等不可控因素,公司可能将不得不面对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或合同无法如期或全
面履行的风险,尤其是国兴碳纤维二期项目启动时间或最终能否履行存在较大的
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吉林国兴新材料、国兴碳纤维、吉林碳谷签署的《碳化线装置购
销合同之补充协议》;
    2、公司与国兴碳纤维签署的编号为:GXTHX20201218 的《碳化线装置购销
合同》;
    3、公司与吉林碳谷签署的编号为:TGTHX20201218 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
同》;
    4、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