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功科技:关于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2021-01-06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0 年 4 月 2 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林
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关联方吉林精功
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精功碳纤维”)签署了总金额为人民币 1.83
亿元(含税,大写:壹亿捌仟叁佰万元整)的《大丝束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并收到合同定金 1,000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公司
将向吉林精功碳纤维销售大丝束碳纤维成套生产线(以下简称“吉林精功 3 号线)
1 套。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关联交
易事项。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3 日、2020 年 4 月 22 日的《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0-021、2020-032
的公司公告。
二、合同进展情况
1、货款支付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签字盖章后 90 天内,吉林精功碳纤维支付给公司的
金额需达到总合同金额的 60%(即 1.098 亿元),在整线安装完成后并在负载试
车前,吉林精功碳纤维应支付合同总金额 25%(即 4,575 万元)的安装款,在整
个生产线最终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吉林精功碳纤维应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即 1,830 万元)的验收款。
上述合同执行期间,公司持续与吉林精功碳纤维进行沟通协商,并致函吉林
精功碳纤维,要求其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但吉林精功碳纤维表示,
因受疫情影响,其现金流紧张情况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缓解,资金筹备方面产生了
一定的延误,前述款项未能如期支付。
考虑到吉林精功3号线系公司首条国产化千吨级大丝束碳纤维生产线,为加
快国产化市场推广步伐,抢占市场发展先机,并结合合同有关所有权保留等风险
管控条款,公司在未能及时收到首付款和安装款、预判风险总体可控的情况下,
前期启动了吉林精功3号线整线负载试车各项工作。
上述情况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4 日、2020 年 10 月 9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0-042、
2020-051、2020-056 的公司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吉林精功碳纤维支付的 2,379.84 万元
货款(其中,定金 1,000 万元,本期收到进度款 1,379.84 万元),剩余应支付
的 15,005.16 万元进度款仍未收到。
2、生产线负载试车情况
近日,公司已按双方签署的合同要求,全面完成了吉林精功 3 号线的各项安
装与调试工作,整线已一次性试车成功,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已将该生产线
交付吉林精功碳纤维投入使用。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仅收到吉林精功碳纤维支付的2,379.84万元货
款,剩余应付的15,005.16万元进度款的实际支付时间尚不确定。合同后续履行中,
存在将来对方履约不能以及公司不得不收回与欠款等值设备的风险。目前,吉林
精功碳纤维正全力筹集相关款项,力争尽快完成前述款项的支付。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持续督促吉林精功碳纤维尽快筹集资金
完成款项支付,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合同后续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