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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功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03-25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
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精功科技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出
破产重整申请并被裁定受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精功科技全部 141,809,800 股股份(占精功科技总股本的 31.16%)已被
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截至审计报告日,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尚未完结,所持精功科技股份尚未解冻,未来结果
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精功科技                     股票代码                 00200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夏青华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 号
传真                             0575-84886600
电话                             0575-84138692
电子信箱                         zjjgkj@jgtec.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太阳能光伏专用装
备、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设备、轻纺专用设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以及精密制造加工业务和军民
融合项目开发,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和直销方式,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负责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制造和提供项
目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系中国太阳能光伏设备优秀供应商、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最具影响力企业、中国建材机械行业20
强企业、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光伏产业联盟首批发起单位、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纺
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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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制造业务
    主导产品主要为:碳纤维成套生产线。碳纤维成套生产线以12K、24K、48K及以上原丝为原料,具备年生产1千吨以上
碳纤维生产能力,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其所生产的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交通、航空航天、风力发电、医疗器材以及建
筑等领域。
    ②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制造业务
    围绕智能控制系统、智能制造机器和智能终端产品应用等领域,采用机器人及自动化最新技术、工艺,为客户提供极具
竞争力的集成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业务涵盖自动化装配检测装备、机器人集成应用装备、智能仓储物流及AGV装备和MES(生
产制造执行系统)四大板块及口罩生产线、水驻极、熔喷机纺粘设备等。
     ③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制造业务
    主导产品主要为:JJL系列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JXP 系列多晶硅线剖锭机、JXQ 系列多线切割机、单晶炉等。产品主
要应用于太阳能多晶硅铸锭、剖方、切片及制造太阳能级单晶硅片所需的高质量单晶棒等制造加工领域。目前,公司具有从
光伏装备开发、工艺技术研究、上下游产品延伸研发等技术优势和“产业化、系列化、成套化”的生产能力,多晶硅铸锭炉产
品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
     ④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设备制造业务
    主导产品主要为:建筑建材机械产品和钢结构专用装备二大类,其中,建筑建材机械产品主要有:PC生产线、琉璃瓦
机系列、压型板机系列、复合板机系列、C型檩条机系列、Z型檩条机系列、数控折边机系列、钢承楼板机系列等;钢结构
专用装备主要有:JGH 波纹腹板H型钢全自动焊接生产线、JF 100系列聚氨酯、岩棉酚醛复合板生产线、JGH 自承式钢模板
成套生产线、JH H型钢焊接生产线、系列纵横剪生产线等,产品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轻重型钢结构产
品、装配式建筑产品的制造加工。产品多次获国家、部、省、市、县(区)科技进步奖,畅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市
场占有率达40%以上。
    ⑤轻纺专用设备制造业务
    主导产品主要为:JGT系列假捻变形加弹机、JGR系列转杯纺纱机、HKV系列包覆丝机、JGK系列空气包覆丝机、HKV
系列大卷装倍捻机、JGW系列数码精密络筒机、HKV151系列花式捻线机、JGW系列精密络筒机等,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用
纱的前道加捻及纱线加工,其中,HKV系列包覆丝机细分市场占有率达65%以上。
    ⑥精密制造加工业务及军民融合项目开发
    定位于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太阳能光伏装备、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装备、轻纺专用设备、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高新技术
产品的精密加工与制造及军民融合项目开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盈利均来源于上述专用装备及加工制造业务。
   (2)行业发展格局
   ①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
    碳纤维产业是国家鼓励的基础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更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
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目前国内碳纤维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为实现军事和民用重大装备的自主保障,近年来国
家和地方政府出台多项产业政策,支持碳纤维产业的发展。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碳纤维被列为关键战略材料之
一。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要求重点突破国产碳纤维的低成本制备技术、高端领域碳纤维
制备技术,同时,培育三到五家碳纤维龙头企业,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碳纤维制造及应用产业链结构,形
成碳纤维制备技术与产品有序竞争。风电叶片是碳纤维下游消费重要组成部分,在“碳中和”政策引导下,国家将进一步发展
风电行业,碳纤维需求或将迎来更加广阔的需求空间。就目前国内碳纤维布局来看,碳纤维未来新增产能多集中于大丝束碳
纤维的发展,碳纤维行业或将在此供需平衡中求发展。2022年碳纤维将迎来国产化机遇,除航空航天等领域外,需求端将会
由风电叶片、碳纤维复材、压力容器多极驱动。
    碳纤维性能优异,技术难度大,具有高达200倍的产业链附加值,整个产业链盈利最大端为:从原丝至碳纤维至复合材
料设计开发一体化生产,其核心为原材料(原丝)及碳纤维核心装备的研发、生产。其中,碳纤维制备工艺和设备对碳纤维
的生产至关重要,其决定了碳纤维的产品质量,由于碳纤维的制备工艺流程复杂,涉及工艺参数较多,积累这些参数往往需
要很长的周期,且国外领头企业对该类设备一直实施封锁禁售。因此,未来碳纤维设备进口替代的需求巨大。
    公司碳纤维生产线目前已形成批量化生产,具备碳纤维生产线整线供应和整线解决方案的能力,在该生产线上生产的碳
纤维已广泛应用于汽车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2021年,公司碳纤维装备市场拓展取得重大突破,整线交付周期大大缩短,
累计完成6条生产线的交付工作。2022年以及未来的一段时期,公司将在总结千吨级生产线国产化生产线经验的同时,不断
致力于碳纤维生产技术、工艺、装备系统集成创新、生产线国产化推广工作,积极探索等离子表面处理以及铺丝缠绕机等新
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争取通过产品和工艺技术引领市场,以决定性的成本优势进一步确立公司碳纤维装备的龙头地
位,扩大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②机器人智能装备
    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已纳入了国家科技创新的优先重点领域。《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重点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其中,
智能制造是重中之重,也是未来5-10年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大方向,考虑到当前我国制造业超过20万亿增加值的规模,以及制
造业处于2.0补课、3.0普及、4.0示范的现状,并结合美国、德国制造业的发展水平,我国智能制造在2025年有望超过5万亿
元,人工智能及机器人空间巨大。
    “机器换人”是以装备更新为载体的技术、工艺、管理的创新,是制造业向智能化转型的“工业4.0”的必然方向。目前智能
制造逐步深化,其应用领域除了离散行业,还包括流程型行业。从细分行业看,《中国制造2025》中的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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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新材料等十大重点突破领域成为《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重点推动的智能转型领域,人工成本提升和智能设
备以及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也将会为智能制造提供充足的空间。机器人产业正成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重要动力。我国已成为全球机器人重要的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连续六年问鼎全球最大工业机器人应用市场。5G、工业互
联网的应用将为机器人产业带来新机遇,除汽车、电子等行业领域外,机械、产品生产加工、医疗康复等将成为机器人产业
下一步重点布局方向。2021年底,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推
动我国机器人产业在“十四五”时期迈向中高端水平。力争到2025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
和集成应用新高地,机器人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0%,制造业机器人密度实现翻番。
    2022年,精功机器人将继续围绕智能控制系统、智能制造机器和智能终端产品应用等领域,以机器人集成应用装备、自
动化装配检测装备、智能仓储物流AGV装备和MES系统为主导方向,推出防疫设备及相关无纺类设备、AGV主导的智能系
统集成、风险小收益高的自动化项目,形成系统化、标准化产品系列,提升快速发展能力,并同步做好收丝机、粘纺无纺布
产线、系列智能物流AGV小车等项目研发与攻关,提升业务承接力,在行业内或细分市场上占据先发优势,将公司打造成
为柔性化解决方案的集成商。
     ③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行业
    光伏产业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近几年的政策扶持、技术
进步,产品市场急剧增长,产业链不断完善成熟,成本快速下降,但也存在发展无序、产能扩张过快、供需失衡等一系列问
题。2011年—2014年,由于受国内外产业环境低迷以及欧盟双反、产能过剩和全球光伏补贴削减等因素的影响,整个行业一
度处于低迷状态,光伏企业普遍陷入困境。为促进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包括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
产能、着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大光伏业上网电价补贴等扶持政策和通过实施领跑者计划、竞争电价政策引导企业降低
光伏成本、售电侧的逐步改革、绿证机制、绿色能源的配额制管理等,2015年以来,国内光伏产业规模稳步增长,企业产能
利用率得到有效提高,盈利能力显著提升,整个光伏产业步入了“高效制胜”时代,黑硅技术、PERC技术、铸造单晶、金钢
线切割等各种新产品、新技术、新路径层出不穷,得益于成本、技术、产业链配套的优势,国内企业的主动扩产及海外企业
的被动退出,光伏产业进一步向国内集中。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发布,指
出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据发改委能源所预测,到2025
年,光伏总装机规模达到约7.3亿千瓦,光伏全年发电量约0.88万亿千瓦时。据行业统计,2021年1-9月,全国光伏新增装机
2556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91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641万千瓦。到2021年9月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2.78亿千瓦。从新增
装机布局看,装机占比较高的区域为华北、华东和华中地区,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44%、19%和17%。目前,PERC单晶电
池量产平均转换效率从2020年的22.8%提升到2021年的23.1%,最高达到23.56%。未来,在技术革新的背景下,光伏生产成
本将持续不断降低。光伏行业未来的发展会非常光明,一是助力“碳中和”。二是构建新发展格局。三是构筑长板优势。四是
推动国际合作,光伏有望成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框架下的重要支撑点。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
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光伏发电作为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符合当前及未来的国际国内发展需要,而作为促进整个光伏产业发展最重要、最基础支撑作用的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在未
来一段时期内将继续随光伏产业的发展保持一定的市场需求量。关键装备国产化及其成本降低,是达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
关键因素之一。从目前光伏行业的市场发展情况看,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行业的发展趋势为: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商将在提
升现有产品技术水平、强化性价比优势、提供更快捷更优质的技术服务的基础上,围绕“逐年降低制造成本、逐年提高光电
转换效率”这一核心,通过加大铸锭尺寸提升每生产轮次产量以摊薄单位成本以及用金刚线切割取代传统砂浆线切割降低硅
片生产成本,加快研发光伏装备系列空白产品,提供整套解决方案,使光伏装备产品进一步向高效、节能、全自动智能化互
联方向发展。
    从竞争格局来看,经济性仍然是制约光伏发电发展的主要因素。精功科技自进入光伏专用装备制造领域以来,按照“产
业化、系列化、成套化”的发展思路,一直专注于光伏装备及工艺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并通过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工艺技
术提升,巩固提升业内龙头地位。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对单晶炉、金刚线切片机等设备的技术完善,做好成本控制和
细节完善并持续升级技术性能和稳定性,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效益。
     ④建筑、建材专用设备行业
    建筑、建材专用设备行业发展环境与国民经济发展、GDP景气度、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相关产业发展方向与投资力度、
国家金融政策均有一定的关联度,其中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着较密切的关系,投资增长率高,将会拉动建筑、建材专用设
备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城市化和工业化加快引发的需求升温、国际产业转移的加快以及行业市场化改革所激发出
的内在活力,过去几年,包括建筑建材专用设备在内的机械制造行业整体有了一个跨越式的发展,年均增速高达25%以上。
但制造业“大而不强”,低端产品相对过剩、高端产品依赖进口的整体格局犹存。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和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要求,建材机械未来五年,将以新型工业化、
城镇化等需求为牵引,以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主要目的,以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普及成品住宅,
以“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发展高端建材机械装备”等9项重点任务为重心,着力发展“一低一高”建材机械产品,加快开发高
效节能绿色环保技术装备、高性能建材机械专用基础件等高端建材技术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全面提升行业的竞争力。其中,
智能制造装备将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方向。另外,《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
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0%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
采取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从竞争格局来看,目前,尽管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有一定的回暖迹象,但与我国贸易摩擦明显加剧,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
以后,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货币贬值、技术壁垒等手段不断翻新,越来越多的国家不断提高机械产品市场准入门槛,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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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行业的竞争继续加大,建筑建材专用设备等制造业转型升级已是势在必行,一些传统制造企业必须在依托自身产品制造、
市场拓展能力的基础上,从单纯销售产品发展成为提供服务和成套解决方案的制造商、集成商和服务商。
      “美丽中国”呼唤绿色建筑。钢结构及新型建材作为一种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循环低碳建筑,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
步伐的加快,正在快速崛起。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建设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能源垃圾建筑将会被严格控制,市场将进一步向
节能、环保、高效方向发展。2022年,公司建筑建材专用设备将继续切实发挥自身的成套优势、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在巩
固提高聚氨酯和钢筋桁架线等成线产品质量及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同时,重点做好新技术应用、新产品推广、重点客户服务等
工作,紧抓国家“一带一路”和相关国际区域合作及国内新型城镇化等国家层面重大战略带来的发展机遇,进一步优化聚氨酯
线、PC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新型折弯机和新型桁架线等产品性能,不断拓宽行业宽度,在传统建筑、冷库、养殖行业
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发展目光聚焦于与产品相关的装饰、净化等产业延伸,向建筑节能、大型化、成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⑤轻纺专用设备行业
    中国是世界上重要的纺织机械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尤其是近几年,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大环境下,相关产业对纺
织品的需求持续增长,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采用机电一体化技术,使新型纺织机械开发能力逐年
提升,技术水平有了较明显的提高,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整机制造和零部件生产配套体系,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国际先进
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自主创新能力、专用件和配套件生产水平、“两化”融合水平及纺织机械设计制造集成
化、模块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应用等方面。2021年1-9月,中国纺织机械进出口总额为61.55亿美元,同比增长14.25%。其
中纺织机械进口26.47亿美元,同比增长29.15%;出口35.08亿美元,同比增长5.25%。
    从全球范围来看,过去纺织机械制造业的竞争主要集中在德国、意大利、瑞士等纺机生产强国。但近年来,在国内及亚
洲市场需求的推动下,中国纺织机械制造行业规模不断扩张,尤其是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应用极大提升了纺
织品附加值,拓展了纺织品应用领域,我国正由纺机需求市场向亚洲纺机制造中心甚至世界纺机制造中心的方向转变,逐步
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机械制造国。
    纺织行业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成效逐步显现,内需市场继续发挥首要支撑作用。智能化既是未来纺机设备发展的必然
趋势,也是近年来纺机行业发展的最重要特征。随着智能制造相关技术在纺织领域继续得到大力推进,纺织行业已从单机的
智能化向系统的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从产业结构来看,纺机行业由量向质向更宽泛领域发展的趋势明显。近几年,
纺机各细分行业市场表现各不相同,纺纱机械、织造机械中的喷水织机、针织机械中的横机、化纤机械中的加弹设备销量跌
幅较大,喷气、剑杆织机,圆纬机、经编机,印染机械,化纤长丝纺丝设备市场相对平稳,非织造设备市场大幅增长。化纤、
产业用领域的强劲需求,带来纺机分行业产业结构的重新分配,同时生产订单向龙头企业集聚。同时,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反
复,很多纺机企业经历了从停产到复工复产,从没有订单到加班加点赶订单的状态起伏。2020年12月,中国工程院发布了《中
国制造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绿皮书-—技术路线图(2019)》,预计到2025年,纺织技术与装备等五个优先发展方向将整体步入
世界领先行业,成为技术创新的引领者。“十四五”期间,在5G和工业互联网场景下,智能制造和绿色生产仍是纺机行业的
主旋律。
    2022年公司将更注重自身的管理和智能化制造水平,继续密切关注纺织产业、产品、地区的调整,紧跟纺织行业的调整
方向而调整自身产品结构,在新产品开发、产品工艺技术提升、降本增效和重点市场拓展上加大力度,以丰富的产品品种、
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做支撑,努力突破产品生产和市场销售的简单运营模式,继续实施“金融+产业”的驱动战
略,通过参加展会、寻找代理商、利用外贸公司等平台和机会,继续加大拓展加弹机、气流纺纱机等高端纺织机械装备的市
场空间,国内市场主要围绕“一带一路”的辐射区域(新疆、宁夏、云南保山等),国际市场紧抓印尼、越南、土耳其等国家
新增产能及设备改造升级进程中市场机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9 年末
总资产                             2,511,834,460.90    2,070,985,186.43               21.29%    1,717,401,439.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54,535,669.34      939,754,923.35               12.21%      905,730,224.38
                                     2021 年             202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9 年
营业收入                           1,728,426,070.44    1,069,894,615.27               61.55%      865,386,565.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839,002.67       28,342,068.26              280.49%     -121,013,24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7,698,509.37      -15,236,207.24              281.79%     -136,148,531.8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634,358.69      206,089,770.87              -27.39%      -21,197,954.2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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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06            300.00%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06            300.00%                   -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2%                  3.07%                7.75%             -12.5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19,606,580.57         522,536,276.77       360,491,547.04        525,791,666.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53,876.68       58,847,820.04        16,849,340.89         24,087,965.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32,510.45        51,887,970.87        15,998,970.54         -21,688,535.0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24,012.91       -60,587,352.14       83,910,381.39        112,887,316.5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报告期末普通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31,023 前一个月末普通             37,312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0
股股东总数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精功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                                                                     质押           141,800,000
                                    31.16% 141,809,800
公司         法人                                                                           冻结           141,809,800
                                                                                            质押            19,956,570
孙建江         境内自然人            4.38% 19,956,570
                                                                                            冻结            19,956,570
浙江省科技评
估和成果转化 国有法人                1.65%       7,500,000
中心
夏勤           境内自然人            1.21%       5,488,300
孙荣昌         境内自然人            1.05%       4,786,900
俞正福         境内自然人            0.98%       4,440,000
科威特政府投
             境外法人                0.93%       4,254,301
资局
李菊芬         境内自然人            0.87%       3,955,000
中信里昂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71%       3,232,016
-客户资金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70%       3,190,000
-广发科技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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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中,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孙建江存在关联关系,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人金良顺先生与股东孙建江先生系表兄弟关系且孙建江先生在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局
动的说明                 执行主席、执行总裁。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无
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融资租赁业务进展事宜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调整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业务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继续为公司产
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余值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聚租赁)、
浙江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等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
的模式销售公司的成熟优势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余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4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
公司授权由董事长负责审批并具体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合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有效期分别为自批准之日起
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9年12月31日止、2022年12月10日止。
     上 述 事 项 分 别 详 见 刊 登 于 2015 年 12 月 5 日 、 2017 年 6 月 17 日 、 2019 年 12 月 11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5-077、2017-038、2019-077的公司公告。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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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客户通过融资租赁购买设备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1)关于光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
    在不超过上述审议通过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余值总额下,公司与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海
新能源)开展了以下光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
    1)2015年和2016年,公司与华融租赁、大海新能源先后签订了四份《租赁物买卖合同》,华融租赁向公司购买金额为
13,600万元的太阳能多晶硅铸锭炉,并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大海新能源。同时,公司与华融租赁签订《回购担保协议》及
《风险金协议》,公司向华融租赁共支付风险金2,312万元,用于冲抵大海新能源逾期支付的租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并为大海新能源履行融资租赁业务而形成的债务提供回购余值担保。
    2019年8月20日,公司收到金聚租赁的《通知书》,《通知书》告知:华融租赁与金聚租赁于2019年1月4日签订了《协
议书》,约定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华融租赁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相关权益全部转让给金聚租赁。2019年8月20日,
公司与华融租赁、金聚租赁签署了《光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之备忘录》,备忘录签署生效后,原精功科技应向华融租赁履行
的相关义务(即为精功科技与华融租赁就前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所关联签署的《回购担保协议》《风险金协议》中精功
科技所需履行的义务)均由精功科技向金聚租赁履行,华融租赁不再享有《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相关权益。
    2)2016年9月9日,公司与金聚租赁、大海新能源签订《租赁物买卖合同》,金聚租赁向公司购买金额为7,514万元的太
阳能多晶硅铸锭炉及剖锭机,并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大海新能源。同时,公司与金聚租赁签订《回购担保协议》及《风险
金协议》,公司向金聚租赁支付风险保证金1,502.80万元,用于冲抵大海新能源逾期支付的租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并为大海新能源履行融资租赁业务而形成的债务提供回购余值担保。
    上述《租赁物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大海新能源控股股东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包括旗下大
海新能源等57家公司,以下简称大海集团)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破产重整并被依法裁定受理。受此影响,大海新能源自2018年开始未能按《租赁物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按期支付
租金。大海新能源对华融租赁融资租赁项目剩余未支付租金5,113.93万元,对金聚租赁融资租赁项目剩余未支付租金4,160.07
万元,两个项目剩余未支付租金合计9,274万元,均已逾期。公司除已支付风险保证金3,814.80万元外,代为偿付租金及追加
保证金5,459.20万元。
    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光伏装备融资租赁客户破产重整偿债方
案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申报的并经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认定的2,632.06万元
普通债权超过10万元的债权部分,按《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提出的普通债权清偿
方案二的方式处理(现金清偿+未获现金清偿部分36%选择信托计划)。即:债权本金中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按
照100%的清偿率一次性现金清偿,清偿时间与普通债权主债权本金超过10万元的债权部分一致;普通债权本金中超过10万
元的部分,按照普通债权主债权本金金额10%的比例在 2019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清偿;未获清偿部分按照36%的比例选择
信托计划Ⅰ,实质通过以资抵债方式实现债权的综合受偿,其余未获清偿部分的债权,债务人不再清偿。另外,金聚租赁经
与公司沟通后,对其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优先债权)之外的普通债权超过10万元的债权部分,也同样选择上述方案二的清
偿方式(现金清偿+未获现金清偿部分36%选择信托计划)。2019年12月4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山东大
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
的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申报并经管理人确认的债权现金清偿部分已于2020年1月执行完毕。但《重整计划》中
约定的对于公司光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租赁公司——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报的债权“在融资租赁物清算价值范
围内全额、优先清偿,还款时间优先于普通债权的偿还时间且最迟不得晚于2019年12月31日;未获优先清偿的部分列入普通
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及清偿方案清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大海集团管理人已根据《重整计划》规定的清偿方案,
对金聚租赁申报并经大海集团管理人确认的前述光伏装备融资租赁项目债权现金清偿56,350,374.73元(其中,金聚租赁直租
项目清偿款29,309,370.73元,金聚租赁受让华融金融项目清偿款27,041,004.00元)。根据公司与金聚租赁之前签署的相关合
同或协议的约定,金聚租赁在收到上述现金清偿款后,在扣除逾期租金、逾期利息和滞纳金后的净额应转归公司。根据前述
约定,公司与金聚租赁对直租项目债权清偿款进行了结算,2021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金聚租赁转付的扣除逾期利息
5,423,908.89元后的直租项目清偿款结算余款23,885,461.84元。由于公司与金聚租赁就其受让华融租赁项目的债权清偿款
2,704.10万元所涉及的税金尚在协商(公司目前预计的税金为335.15万元,即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受让华融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项目的收购成本1,363.49万元与实际取得的清偿款2,704.10万元之差额1,340.61万元所涉及的企业所得
税),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清偿款2,704.10万元尚未最终结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除已支付风险保证金3,814.80万元外,代为偿付租金及追加保证金2,326.73万元,合计金额为
6,141.53万元,预计还可收回2,368.95万元(即上述尚未清偿款2,704.10万元减去预计税金335.15万元)。截至上期末,公司
对上述优先债权及普通债权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7,425.93万元,故对账面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3,653.35万元。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2016年6月2日、2016年9月28日、2019年8月22日、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7日、2020年1
月15日、2021年1月28日、2022年1月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6-043、2016-065、
2019-037、2019-072、2019-075、2020-002、2021-006、2021-078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2)关于轻纺专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
    2017年8月,公司与浙江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铁门关市星宇信达纺织有限公司签订《租赁物买卖合同》,浙江汇金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公司购买总额为3,519.20万元的转杯纺纱机等设备,并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铁门关市星宇信达纺织有
限公司。2019年8月,公司与浙江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恢复《租赁物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的执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浙江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的上述融资租赁项目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项目已由客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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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于2021年12月一次性回购,2022年1月6日公司收到汇金租赁6,779,746.65元(公司前期垫付款和保证金)。
     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及破产重整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41,80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截至
本报告披露日,其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4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5%,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轮候冻结,前
述股份冻结的原因主要系精功集团因太合汇投资管理(昆山)有限公司、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
债务纠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绍兴骏联家纺有限公司银行贷款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精功集团在华夏银行杭州分
行银行融资产生欠息等原因所引起,前述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
    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和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精功集团依照《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结合自身资产重整价值及负债、经营等情况,于2019年9月6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019年9月17日,精功集团收到柯桥法院【2019】浙0603破申26号的《民事裁定书》,柯桥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精功集团的
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20年3月12日,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因无法在柯桥法
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向柯桥法院提交了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的申请。柯桥法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了(2019)浙0603破23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浙江越光律
师事务所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年8月14日,柯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
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年7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有限公
司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2021年9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
目前,精功集团处于司法重整阶段,其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2019年4月13日、2019年5月8日、2019年8月9日、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
19日、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22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8月22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10月8日的《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19-017、2019-024、2019-034、2019-044、2019-046、2019-047、2019-061、2019-070、2020-013、
2020-049、2021-035、2021-050的公司公告。
     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被动减持事项
    2019年8月27日,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富控股)因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
下简称长城资产)融资需要,持股5.385%的公司股东孙建江以持有的2,450万股精功科技股份为众富控股前述融资提供质押
担保。后因该笔融资出现逾期,长城资产遂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起诉讼,对孙建江质押担保的2,450
万股精功科技股份进行司法冻结。2019年9月17日,因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破产重整申请案,故杭州中院将该案依法
移送柯桥法院审理。2021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孙建江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股票面临因司法执行导致被动减持暨股
票被强制平仓的情形,2021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孙建江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9,10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
报告披露日,孙建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04,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19年8月28日、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6日、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
1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19-042、2021-056、2021-065、2021-066、2022-005、2022-006的公司公告。
      4、关于与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大丝束碳纤维成套生产线(3号线)销售事项
      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
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吉林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宝旌)签署《大丝束
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83亿元(含税,大写:壹亿捌仟叁佰万元整)。2020年4月21日,公
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2020年12月,公司完成了上述生产线的各项安装与调试工作,整线一次
性试车成功并交付吉林宝旌使用,公司按照合同履约进度2020年度确认不含税收入16,194.7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
已累计收到吉林宝旌支付的154,820,008.10元货款,剩余应支付的28,179,991.90元逾期货款尚未收到(包括到期应支付的5%质
量保证金915万元)。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22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9月4日、2020年10月9日、2021年1月6日、
2021 年 3 月 23 日 、 2021 年 4 月 10 日 、 2021 年 7 月 2 日 、 2022 年 1 月 1 日 、 2022 年 1 月22 日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0-019、2020-021、2020-032、2020-042、2020-051、2020-056、2021-001、2021-009、
2021-014、2021-032、2021-079、2022-002的公司公告。
       5、关于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事项
     2020年6月12日,公司与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兴新材料)签署了总金额6.80亿元(含
税)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2020年12月18日,公司与吉林国兴新材料、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碳纤
维)、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碳谷)签署了《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将公司与吉林国兴
新材料签署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进行了合同主体、合同金额变更,原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付款进度等内容均保持不
变。同日,公司分别与国兴碳纤维、吉林碳谷重新签署了编号为:GXTHX20201218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
6.50亿元)、编号为:TGTHX20201218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3,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吉林碳谷签署的合同所约定的碳纤维生产线已交付完毕,并收到除质保金(5%)外的全部
货款(即:2,850万元);公司与国兴碳纤维签署的合同一、二期项目所约定的4条碳纤维生产线均已交付完毕,并累计收到
除质保金(5%)外的全部货款(即:61,750万元),公司按照合同履约进度2021年1-12月确认不含税收入60,176.99万元(含
税68,000万元)。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13日、2020年7月4日、2020年9月4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2




                                                                                                                                          8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月19日、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10日、2021年3月23日、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16日的、2021年9
月15日、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23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
为2020-040、2020-041、2020-044、2020-050、2020-057、2020-063、2021-005、2021-008、2021-010、2021-030、2021-031、
2021-034、2021-047、2021-048、2021-058、2021-070的公司公告。
     6、关于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事项
     2021年10月15日,公司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碳纤维)签署了编号为RC2109290885的《碳化线装
置购销合同》和编号为RC2109290887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3.10亿元(含税)、3.40亿元(含税),
前述合同总金额合计为6.50亿元(大写:陆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国兴碳纤维提供4条碳纤维生
产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国兴碳纤维支付的预付款18,300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15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1-049、2021-055、2021-071、2021-074、2022-001的公司公
告。
     7、关于与新疆隆炬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事项
     2021年9月30日,公司与新疆隆炬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隆炬新材料)签署了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30亿元的
《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新疆隆炬新材料提供2台(套)碳纤维成套生产线。截至本报告
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新疆隆炬新材料支付的预付款8,250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1-051、2021-053、2021-063、2021-064的公司公告。
       8、关于与吉林化纤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销售事项
     2021年12月28日,公司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签署了编号为GFTHX211228的《碳化线装置购
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80亿元(大写:陆亿捌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吉林化纤提供4条碳纤维生
产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吉林化纤支付的预付款4,500万元,剩余到期应支付的15,900万元预付款尚未收到,合
同正在履行中。
     上 述 事 项 分 别 详 见 刊 登 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 、 2022 年 1 月 28 日 、 2022 年 3 月 1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1-077、2022-004、2022-007的公司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越顺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