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功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3-25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菲女士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工作规则》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5
次,监事会成员均参加了历次监事会会议,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
范运作。
《 2021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172,842.61 万元(不含税),比上年同
期的 106,989.46 万元增长 61.55%;合并利润总额 8,024.84 万元,比上年同期
的 4,615.55 万元增长 73.8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83.90 万元,比
1
上年同期的 2,834.21 万元增长 280.49%。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
3、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1 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839,002.67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3,662,602.5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1,728,144.42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95,904,544.59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136,626,024.97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 定 计 提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3,662,602.50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2,750,296.60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5,713,719.07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5,713,719.07 元。
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
出破产重整申请并被裁定受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全部 141,809,800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6%)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截至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日,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尚未完结,所持精功科技股份尚未解冻,
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未达
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条件。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
司章程》和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2-010 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4、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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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2-011
的公司公告。
5、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进行审核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的要求,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客观反映
了公司该事项的进展状况。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公司监事会认同公司董事会对于审计报告中的带强调事项段事项拟采
取的措施,建议公司董事会持续关注该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在公司指定媒体和网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全文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6、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
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7、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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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底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4,518.38 万
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2-012 的《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精功
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将与精功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4,500 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万
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专用
设备及零配件、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不超过 3,500 万元,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采购零配件、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不超过 1,000 万元。上述协议到期后协议
各方可以续签,2023 年 1 月 1 日至续签前的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该协议的
规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2-013 的《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9、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
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
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
一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具体范围内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
上 述 事 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2-014 的《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2 年
4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0、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监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监
事会工作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以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监事的职权和义务: 第十三条 监事的职权和义务:
…… ……
(三)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 (三)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 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
…… 署书面确认意见。
……
《 监 事 会 工 作 规 则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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