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董事长辞职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经核查,金越顺先生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 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金越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3、金越顺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陈三联 严建苗 夏杰斌 2023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