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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兰生物: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公告2020-01-10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4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
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兰生物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华兰
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18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
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修订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6、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
       7、2019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2月15日。
       8、2020年1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完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
予数量由20万股调整为30万股;同时,同意以2020年1月9日为授予日,以16.7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0万股。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

        二、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935,372,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4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35,372,68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03,059,020 股。
    根据《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
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的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Q=Q0×(1+n)=20万股×(1+0.5)=30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
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20万股调整为30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影响
公司《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
报股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调整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华兰生物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需调整事项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对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意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
授权;本次调整与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
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调整与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调整与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