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6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披露了 《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范蓓、王启平、潘若文、张宝献、马小伟、谢军民和安文琪计划在上 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或 大 宗 交 易 的方 式 减 持合 计 不 超过 2,204,000股 公 司 股 份, 占 公 司总 股 本 的 0.1571%。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的比例 范蓓 集中竞价 2019年10月28日 38.49 1,600 0.0001% 2019年10月28日 王启平 集中竞价 36.35 139,747 0.0100% -2019年12月24日 潘若文 集中竞价 2019年10月28日 37.70 115,415 0.0082% 2019年10月28日 张宝献 集中竞价 36.66 118,900 0.0085% -2019年11月4日 2019年10月28日 马小伟 集中竞价 36.96 147,490 0.0105% -2019年11月19日 2019年10月28日 谢军民 集中竞价 37.38 137,900 0.0098% -2019年11月19日 2019年11月19日 安文琪 集中竞价 37.58 39,000 0.0028% -2019年11月20日 合计 —— 700,052 0.049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18,240 0.1296% 1,816,640 0.1295% 范蓓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4,560 0.0196% 272,960 0.0195% 限售条件流通股 1,543,680 0.1100% 1,543,680 0.1100% 合计持有股份 1,483,988 0.1058% 1,344,241 0.0958% 王启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9,747 0.0171% 336,060 0.0240% 限售条件流通股 1,244,241 0.0887% 1,008,181 0.0719% 合计持有股份 1,376,160 0.0981% 1,260,745 0.0899% 潘若文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2,790 0.0130% 315,186 0.0225% 限售条件流通股 1,193,370 0.0851% 945,559 0.0674% 合计持有股份 1,152,780 0.0822% 1,033,880 0.0737% 张宝献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6,945 0.0090% 258,470 0.0184% 限售条件流通股 1,025,835 0.0731% 775,410 0.0553% 合计持有股份 1,230,960 0.0877% 1,083,470 0.0772% 马小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1,490 0.0115% 270,868 0.0193% 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9,470 0.0762% 812,602 0.0579% 合计持有股份 1,112,400 0.0793% 974,500 0.0695% 谢军民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600 0.0107% 243,625 0.0174% 限售条件流通股 961,800 0.0686% 730,875 0.0521% 合计持有股份 290,400 0.0207% 251,400 0.0179% 安文琪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2,600 0.0052% 62,850 0.0045% 限售条件流通股 217,800 0.0155% 188,550 0.0134% 合计 8,464,928 0.6033% 7,764,876 0.5534% * 注:减持后持有股份的相关数据的登记结算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相符,不存在差异情况。 3、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 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范蓓、王启平、潘若文、张宝献、马小伟、谢军民和安文琪分别出具的《关 于华兰生物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