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兰生物:关于股东减持原股改限售股达1%的公告2020-06-01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5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原股改限售股达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生物”)于2020
年5月29日收到股东永新县晟康新开企业管理顾问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永新晟康”)出具的《关于减持华兰生物原股改限售股的函》,永新晟康通过
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流通股的比例已达到1%,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占当期华兰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元/股)                物总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21日      38.10     4,468,000          0.24%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22日      38.68       710,000          0.04%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26日      38.71     4,330,000          0.24%

 永新晟康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27日      39.07       990,000          0.05%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28日      38.00     5,000,000          0.27%


            大宗交易   2020年5月29日      38.00    12,060,000          0.66%


   合计                    ——                    27,558,000          1.51%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目前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占减持前公司                       占目前公司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1,060,045           2.25%       13,502,045            0.74%
永新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060,045           2.25%       13,502,045            0.74%
晟康
              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00%                 0           0.00%



           二、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2005年9月21日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永新
       晟康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者转让;
           2、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并在该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出售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每季度不超过20%。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永新晟康在减持股份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永新晟康在减持股份期间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永新晟康在减持股份期间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等
       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永新晟康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永新晟康出具的《关于减持华兰生物原股改限售股的函》。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