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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兰生物: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取消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09:15至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4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892,833,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48.9394%。
    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43,278,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46.223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555,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
2.7163%。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共 111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51,973,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2.8488%。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
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92,176,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99.9264%;反对 591,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662%;弃权 65,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1,316,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359%;反对 591,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72%;
弃权 65,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9%。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92,205,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99.9296%;反对 559,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626%;弃权 69,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1,345,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7911%;反对 559,1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59%;
弃权 69,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30%。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92,209,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99.9302%;反对 550,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616%;弃权 73,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1,349,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05%;反对 550,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7%;
弃权 73,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7%。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92,209,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99.9302%;反对 550,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616%;弃权 73,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1,349,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05%;反对 550,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7%;
弃权 73,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 计师 事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审计, 母公 司 2021 年 实现净 利润
1,099,403,985.0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9,940,398.50 元后,本期可供分配的
利润为 989,463,586.5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517,074,962.12 元,扣除 2021
年当期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 547,310,017.8 元,2021 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959,228,530.82 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 1,824,366,7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共计 364,873,345.2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现金红利后剩余未
分配利润 1,594,355,185.62 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892,259,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99.9358%;反对 558,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625%;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1,399,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964%;反对 558,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3%;
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3,149,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96.6753%;反对 29,675,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3.3238%;弃权 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2,289,6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42.8867%; 反对 29,675,882 股,占 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7.0983%;弃权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3,637,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97.8500%;反对 19,122,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2.1418%;弃权 73,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77,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63.0660%; 反对 19,122,675 股,占 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36.7933%;弃权 73,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7%。
    8、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9,746,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95.1741%;反对 42,720,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4.7849%;弃权 3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41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886,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7.0973%; 反对 42,720,984 股,占 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2.1979%;弃权 36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48%。
    本提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2,259,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99.9358%;反对 558,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625%;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1,399,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964%;反对 558,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43%;
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
    10、审议通过了《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2,259,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99.9358%;反对 559,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626%;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1,399,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964%;反对 559,1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59%;
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安康、范蓓、张宝献、安文琪、安文珏、潘若
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 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
    (1)选 举安康 先生为 公司第 八届董 事会非独 立董事 ;表决 结果: 同意
875,245,896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8.0302%,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同意 34,385,857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66.1606%。
    (2)选 举范蓓 女士为 公司第 八届董 事会非独 立董事 ;表决 结果: 同意
885,099,684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1338%,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同意 44,239,645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85.1199%。
    ( 3 )选 举 张宝 献先 生 为公 司第 八 届董 事会 非 独立 董 事; 表决 结 果: 同 意
885,180,884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1429%,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同意 44,320,845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85.2762%。
    ( 4 )选 举 安文 琪女 士 为公 司第 八 届董 事会 非 独立 董 事; 表决 结 果: 同 意
856,498,528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9304%,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同意 15,638,489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30.0895%。
    ( 5 )选 举 安文 珏女 士 为公 司第 八 届董 事会 非 独立 董 事; 表决 结 果: 同 意
856,524,808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5.9333%,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同意 15,664,769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30.1400%。
    ( 6 )选 举 潘若 文女 士 为公 司第 八 届董 事会 非 独立 董 事; 表决 结 果: 同 意
891,309,969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294%,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同意 50,499,930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7.0689%。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苏志国、王云龙、刘万丽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 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
    (1)选 举苏志 国先生 为公司 第八届 董事会独 立董事 ;表决 结果: 同意
892,118,706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200%,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同意 51,258,667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8.6250%。
    (2)选 举王云 龙先生 为公司 第八届 董事会独 立董事 ;表决 结果: 同意
892,085,624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163%,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同意 51,225,585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8.5613%。
    (3)选 举刘万 丽女士 为公司 第八届 董事会独 立董事 ;表决 结果: 同意
892,124,519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206%,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同意 51,264,480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8.6362%。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马超援、蔡林林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上述监事任期自 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
    (1)选举马超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
892,154,982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240%,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同意 51,294,943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8.6948%。
    (2)选举蔡林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
883,445,455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8.9485%,中小投资者表决
结果:同意 42,585,416 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81.93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视频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兰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