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4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取消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0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926,256,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50.7714%。 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46,545,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46.402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711,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 的4.3693%。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共 49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85,396,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366,726股的4.680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 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26,119,5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2%; 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71,44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5,259,4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391%;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3%;弃权 71,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7%。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26,131,2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4%; 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59,74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5,271,1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3%;弃权 5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0%。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26,131,2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4%; 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59,74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5,271,1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3%;弃权 5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0%。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26,131,2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4%; 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59,74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5,271,1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6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3%;弃权 5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审计 ,母 公司 2022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598,509,071.3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9,850,907.14 元后,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 为 538,658,164.2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959,228,530.82 元,扣除 2022 年当期 分 配 上 年 度 现 金 股 利 364,873,345.20 元 , 2022 年 度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2,133,013,349.87 元。 公司以股本 1,824,366,7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 (含税),共计 547,310,017.8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现金红 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585,703,332.07 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926,199,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8%; 反对 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5,7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5,339,6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329%;反对 5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4%;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01,998,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810%; 反对 24,252,5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83%;弃权 5,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61,138,6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71.5935%;反对 24,252,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3998%;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3,070,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60%; 反对 3,126,9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76%;弃权 59,74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2,210,2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6.2684%;反对 3,126,9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617%;弃权 5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华兰生物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