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补充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8-10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经事后审查,附件“包先斌简历”需更正,
具体如下:
包先斌简历:
更正前:
包先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先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亦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包先斌先生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更正后:
包先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先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0 股,与公司控
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亦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包先斌先生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除上述补充外,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
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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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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