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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8-107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同意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禾田”)、浙江盾安机
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机械”)等下属子公司向浙江多吉盛供应链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多吉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工具、配件及设备等,预计
2019 年度与其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23,000.00 万元。
    由于浙江多吉盛法人代表及董事长姚新泉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
工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故上述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姚新义、冯忠波、李建军、江挺候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多吉盛供应链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3、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泰安路239号17层
       4、法定代表人:姚新泉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具体经营范围详见浙杭
安经字【2017】06004953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成果转让:供应链技术、通讯设备技术、电子产品、监控设备、多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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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楼宇智能化技术;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焊接材料、
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日用
百货、办公用品、一般劳保用品、饲料、特种设备、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
化肥、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电设备安装
维修[除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五金工具维修、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
仓储服务(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工程招标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4,434.56万元,净资产为22,046.77
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726.92万元,净利润为4,183.5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6,389.00万元,净资产为16,805.85
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80,307.36万元,净利润为272.07万元。(未经审计)
    8、关联关系:
    浙江多吉盛法人代表及董事长姚新泉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
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信用良好,经营稳定,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浙江多吉盛及其子公司采购工具、配件及设备等,
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的市场选择行为,可借助浙江多吉盛及其子公司平台的
统一采购,在确保品质基础上降低公司子公司的采购成本,预计2019年度向浙江
多吉盛及其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3,00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审批程序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工具、配件及设备等,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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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关联交易所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作出相关规定,并制订了《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公司下属子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与交易关联方签订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浙江多吉盛及其子公司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关
联方保证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通过浙江多吉盛及其子公司平台的统一采购,
有效降低公司子公司采购成本。关联交易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
的影响较小。
    2、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于生
产经营是必要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
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8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浙江多吉盛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24,239.99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多吉盛及其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下属子公司向浙江多吉盛及其子公司采购工具、配件及设备等,预
计2019年度交易总额不超过23,000.00万元。该交易利用浙江多吉盛及其子公司综
合采购平台,能增加商谈能力,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并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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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浙江多吉盛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
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
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多吉盛及其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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