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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9-00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002011)在 2019 年 1 月 28 日、2019 年 1 月 29
日、2019 年 1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5月,公司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出
现短期流动性问题后,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相关部门牵头下成立了盾
安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同时委派工作组进行现
场帮扶,积极开展风险化解工作2018年8月31日,公司接到盾安控股《关于下属
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通知》,盾安控股下属子公司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泽科技”)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签署了流动资金银团
贷款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50亿元,贷款期限三年,利率为人民银行三年
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按年付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民泽科技已收到银团放
款109亿元人民币在债委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盾安集团整体的“瘦身健体”
和债务化解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盾安控股未出现债券违约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政府对房屋建筑物等征收补偿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5),根据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浙江盾安
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将
公司、盾安禾田、盾安机电、盾安热工等企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物等纳入征
收范围。2018年12月7日,公司与诸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
府、浙江临杭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诸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根据征收协议,本次征收补偿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1,225,400,432 元,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征收补偿款6亿元。
    3、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资产转让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1),公司与交易对方水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
发能源”)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向水发能源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盾
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和业务。本次交易的具体资产范围根据
尽职调查及双方商谈确定。本次协议签署仅为意向性协议,无法确定本次资产转
让的具体交易对价和交易细节,本次交易最终的交易对价将根据中介机构审计评
估结论经各方协商进行确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法律
等尽调工作尚未结束,待相关交易方案细节拟定后,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后签署正式的资产转让协议。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6、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经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
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披露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 2018 年
1-12 月经营业绩预计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 6,460.11 万元
至 9,228.73 万元,变动幅度为-30%至 0%。2019 年 1 月 27 日,公司对 2018 年
1-12 月的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修正后的 2018 年 1-12 月业绩预计为-195,000 万
元 至 -225,000 万 元 , 具 体 原 因 及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8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