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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浙
江省诸暨市店口镇碧浪曙光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发出表决单 5 份,收到有
效表决单 5 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申维武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
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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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规定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
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
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5、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
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
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1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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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1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和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会
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12、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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