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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9-02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境外子公司盾安金属(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泰国”)
提供内保外贷,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境外子公司盾安泰国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
务,为盾安泰国提供总额为1,500.00万美元的担保。本次申请办理的内保外贷属
于融资性保函业务,融资期限为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盾安金属(泰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罗勇府布鲁登县麻洋蓬区第 6 春 7/278 号
    4、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5、注册资本:1,671,247,300.00 泰铢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制冷器零件和各种相关金属材料及零配件;进出
口制冷器零件和各种相关金属零配件;服务类业务,修改、修理制冷器零件等。
    7、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8,439.81 万元,净资产为 62,484.8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70%;2018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28,773.53 万元,净利润 283.99 万元。
    8、关联关系:盾安泰国系公司境外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公司拟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即公司向境内银行提出开立保函的
申请,由境内银行向境外银行为盾安泰国开立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并由盾
安泰国基于该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向境外银行申请贷款。
    1、担保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盾安金属(泰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500.00 万美元,占公司 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 4.54%,总资产的 0.98%。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公司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
322,643 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84,911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83.57%,总资产的 17.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无
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盾安泰国系公司境外重要生产基地,在国际经济形势变幻不定的背景下,本
次担保有利于满足盾安泰国生产经营及开展国际贸易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
司国际贸易风险。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资金管理情况,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盾安泰国是公司境外子公司,其经营活动在本公司管控范围内,该担保事项
有利于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降低公司国际贸易风险。本次为盾安泰国提供担保
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盾安泰国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