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6-142 号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盾安环境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盾安环境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盾安环境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盾安环境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第 1 页 共 7 页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盾安环境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盾安环境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第 2 页 共 7 页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03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2016 年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A 股股票 73,784,72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5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849,999,974.4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 人 民 币 11,500,000.00 元后,已由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开立的账户 1211025329201601770 人民币 838,499,974.40 元。 扣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费用 1,250,0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7,249,974.40 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6〕6-4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募集资金总额 837,249,974.40 减: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实际使用 541,560,175.08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投入 486,968,875.08 置换先期投入 54,591,300.00 加:银行存款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3,330,824.79 减:募集资金本期实际使用 103,406,753.27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投入 103,406,753.27 第 3 页 共 7 页 置换先期投入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4,139,061.39 募集资金实有余额 209,752,932.2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金额 备注 浙江盾安禾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048101040034712 41,795,352.02 活期 金属有限公司 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浙江盾安热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11025329201603051 154,332,236.35 活期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诸暨支行 珠海盾安热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02021429100102601 13,625,343.86 活期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珠海临港支行 合 计 209,752,932.2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第 4 页 共 7 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第 5 页 共 7 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72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40.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496.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到预计 是否发生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含部分变更) 额 (1) (2) (3)=(2)/(1) 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否 39,425.00 39,425.00 39,434.91 100.00 2016 年 4 月 1 日 1,776.98 是 否 制冷配件自动 否 22,700.00 22,700.00 7,613.33 19,249.48 84.80 2019 年 4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化技改项目 微通道换热器 否 21,600.00 21,600.00 2,727.35 5,812.30 26.9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合 计 83,725.00 83,725.00 10,340.68 64,496.69 1,776.98 根据“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和“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 内外部环境等因素,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项目建设期由 2015 年 4 月-2017 年 12 月,延长项目建设期至 2019 年 4 月。“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由 2015 年 4 月-2017 年 12 月,延长项目建设期至 2019 年 12 月。 第 6 页 共 7 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议案》,同意珠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相应地新增珠海热工经 营场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平沙镇为“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 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459.13万元,其中:1、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3930.29万元;2、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1528.84万元。2016 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459.1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第 7 页 共 7 页 仅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法经营 未经 本所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 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 本所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 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 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质未经 本所 书面同意,此文 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张建华 是 中国注册会计 师 未经 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 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樊冬 是 中 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 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