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对盾安环境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 具了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03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 意,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A 股股票 73,784,720 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11.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49,999,974.40 元,扣除承销费 和保荐费人民币 11,500,000.00 元后,已由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汇入上市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开立的账户 1211025329201601770 人民币 838,499,974.40 元。扣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 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 1,250,0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7,249,974.40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6〕6-45 号)。 2018 年 1-12 月,发行人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3,406,753.27 元,本年 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 4,139,061.39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4,966,928.35 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产生的净收入为 17,469,886.18 元,剩余募集资金为 209,752,932.2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盾安 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发行人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浙江盾安禾 田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禾田”)、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盾安热工”)及珠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热工”)开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 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金额(元) 浙江盾安禾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048101040034712 41,795,352.02 金属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行 浙江盾安热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1025329201603051 154,332,236.35 科技有限公司 诸暨支行 珠海盾安热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2021429100102601 13,625,343.86 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临港支行 合 计 209,752,932.23 发行人及子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上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上市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盾安环境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周子昊 年 月 日 赵 涛 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元: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72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40.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496.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分变更) 总额 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偿还银行贷款 否 39,425 39,425 39,434.91 100.00% 2016 年 04 月 01 日 1,776.98 是 否 2.制冷配件自动化技 否 22,700 22,700 7,613.33 19,249.48 84.80% 2019 年 4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改项目 3.微通道换热器建设 否 21,600 21,600 2,727.35 5,812.30 26.9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项目 合计 -- 83,725 83,725 10,340.68 64,496.69 -- -- 1,776.98 -- -- 根据“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和“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因素,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制冷 具体项目) 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项目建设期由 2015 年 4 月-2017 年 12 月,延长项目建设期至 2019 年 4 月。“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项目 建设期由 2015 年 4 月-2017 年 12 月,延长项目建设期至 2019 年 12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相应地新增珠海热工经营场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平沙 镇为“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459.13 万元,其中:1、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930.29 万元;2、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 1528.84 万元。2016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459.13 万元置换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