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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4-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发行人”)于
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
金的需求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
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盾安
环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盾安环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03 号文核准,发行人以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A 股股票 73,784,72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49,999,974.4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11,500,000.00 万
元 以 及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1,250,000.00 元 后 ,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837,249,974.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3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16]6-45 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


                                           1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          22,700.00             22,700.00              21,245.99
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            21,600.00             21,600.00               6,002.51
补充流动资金                    39,425.00             39,425.00              39,425.00
合计                            83,725.00             83,725.00              66,673.50
       注:上述数据为财务部门统计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行人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
理。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等)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及账号                 专户余额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1                                                                       2,189.98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19048101040034712
         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诸暨支行
 2                                                                       15,371.03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121102532920160305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珠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
 3                                         临港支行                      1,245.51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02021429100102601
                              合计                                       18,806.52

三、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未来资金付款计划,预计 1.2 亿元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务成
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发行人拟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并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原募集资


                                            2
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募资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
基准利率 4.35%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 522 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发行人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
下:

    1、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4、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5、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
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6、过去十二月内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已经收
回;

    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未来资金付款计划,预计部分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并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原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募

                                     3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
充分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审议意见

    发行人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没有影响到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发行人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项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发行人《公
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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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子昊                 赵   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