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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2020-07-23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7 月 22 日,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
 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精工”)关
 于其股权结构变更的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基本情况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回购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的盾安精工 17.34%的股权,回购完成后,盾安控股持有盾安精工 82.66%
 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本次变更前,盾安精工的股权结构及与公司的控制关系示意图如下:



                                51.00%
                       姚新义              浙江盾安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30.60%
                                             40.00%


                            盾安控股集团          工银瑞信投资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晟盾安
                              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5.32%                17.34%                     17.34%
                    42.03%
0.14%      9.71%


                            舟山如山汇金壹号投资                   浙江盾安精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集团有限公司


                                         2.84%                              29.4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变更后,盾安精工的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的控制关系示意图如下:


                             51.00%
                   姚新义              浙江盾安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30.60%
                                           40.00%


                            盾安控股集团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晟盾安
                              有限公司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2.66%                       17.34%
                 42.03%
 0.14%   9.71%


                      舟山如山汇金壹号投资                浙江盾安精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集团有限公司


                                   2.84%                             29.4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三、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对
公司不构成任何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