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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关于事业合伙人计划的进展公告2021-01-15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事业合伙人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事业合伙人计划相关议案,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
关要求,现将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本次事业合伙人计划通过诸暨市薪原智勇商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5,013,662 股,占
公司股本的 1.6369%,成交金额合计 60,987,569.66 元,成交均价约为 4.063 元/
股。
       本 次 事 业 合伙 人 计 划拟 认 购自筹份 额 6,000 万 份 ,实 际 认 购的 份 额 为
6,116.762 万份。在资金缴纳过程中,原公司副总裁包先斌先生及个别员工放弃
认购份额,个别员工增加认购份额。本次事业合伙人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
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本次事业合伙人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
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如山汇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除参加本计划而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外,本计划与公司其余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已完成自筹资金部分股票的购买。
公司事业合伙人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本公告日起 12 个月,即自 2021 年 1
                                           1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
    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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