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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3-04-2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
本公司通过查验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
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及取得并审阅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
(经审计)等财务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995 年 5 月 29 日 取 得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400192591748C),2003 年 4 月领取《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062H244040001),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明珠,注册地址:珠海市前山金鸡路
901 号。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30 亿元人民币,其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
民币 29.86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99.53%;珠海格力电工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23%,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7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23%。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2、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3、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
    14、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
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
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科学规范,建立了
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
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
设置了公司组织结构。决策系统包含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风
险控制委员会。执行系统包括高级管理层及其下属信贷审查委员会、利率管理委
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
门。监督反馈系统包括监事会和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的风险控制部门和审计部门。
    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保证公司建立并实
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
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确保高级管理层
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
及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
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财务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制定财务公司的具体规章;负责建立识别、
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
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
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财务公司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状况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
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对财务公司跨部门的重大风险管
理与内部控制事项进行协调和处理,审议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政策、程序。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授
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控制、监督和核查工作。
    风险控制部:是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决策的具体执行部门,是领导和协调
财务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政
策、制度,监督并提示财务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风险,组织与实施对各类风险
的预测、监测、分析与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组织研究和
审核财务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审核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标准;组
织实施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工作和真实性检查,负责各类相关报表的编制、报送。
    审计部:是独立于业务层和经营管理层的部门,负责监控财务公司内控,其
主要职责是开展稽核审查,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稽核检查和
监督,包括日常业务稽核和专项稽核,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汇报。
    业务部门:通过信贷部、财务部、结算部、综合管理部、信息科技部、金融
投资部、创新拓展部办理财务公司的信贷、资金、结算、财务等相关资产和业务,
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前线。各业务部门承担
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
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地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
理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操作
流程和内控措施改进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
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
控制。2021 年财务公司修订完善各类制度 177 项,其中新增制度 11 项,修订制
度 166 项,进一步夯实了内控基础,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
依,有效减少或杜绝各类风险的发生起到了保障作用。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已制定的
《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开展业务,按操作规范和
控制标准做到在程序和流程中的规定,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在银保监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
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
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财务公司提
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
数据安全性。财务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
反馈。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
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职
责,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
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
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 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
清收不力的责任。
    财务公司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作为信贷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财务公司
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信贷审查委员会决定。信贷业务部门审核通
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管理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
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
档。
       3、投资业务控制
    为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为规范财务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管理水平,
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建立了相应制度,明确财务公司投资业务范围,确定财务公司开展自营投
资业务的基本原则,金融投资部对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确定投资对象、
范围、组合、策略进 行报批。对投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频率不低于每半
年一次)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对漏洞与风险提出整改和建议。
    4、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
作规程,对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负责财务公
司内部审计业务,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
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等从制度上有效的管理和监控用户申请、变更、
注销等授权审批流程,系统对用户权限变更保留日志以供审计追踪使用。用户权
限申请以“必须知道”和“最小授权”为原则,确保用户在信息系统内的活动只限于
相关业务能合法开展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系统用户均为在岗用户,且拥有与其职
务相匹配的权限,建立了统一授权的有效机制,系统对操作过程进行记录,记录
内容和保存时间满足风险控制事后审计的需要。
    公司网络安全管理主要措施是将企业的网络合理地划分为不同的安全域,在
每个安全域边界部署不同安全策略的控制手段,比如防火墙、安全代理、漏洞扫
描、监控分析等技术实现手段。规范终端设备的使用,包括防病毒、外设及应用
软件的安装等。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
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
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 3,641,399.46 万元,负债总额
 为 2,981,432.03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659,967.43 万元;2022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
 总收入为 101,953.73 万元,净利润为 23,898.56 万元。(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一贯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
 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公
 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
 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
 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表: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2021 年 12 月实际值
  1    资本充足率                  ≥10.5%                    30.80%
  2    拆入资金比例                ≤100%                     15.85%
  3    担保比例                    ≤100%                     24.94%
  4    投资比例                      ≤70%                    11.47%
  5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01%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在格力财务公司的存款
 余额为 8,520.21 元,贷款余额为 4 亿元,贴现余额为零。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经评估、审核,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
 定要求。
        (三)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内控健全,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
 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