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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23-04-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盾安环
境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
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8 号),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9,414,802
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139,414,80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5.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09,999,999.6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9,133,787.12 元,己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汇入盾安环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开立的账
号为 1211025329200007893 的人民币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
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出具天健验〔2022〕6-81 号验资报告。

    (二)2022 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累计发生额

                   募集资金总额                                     809,999,999.62
                                        1
                         项目                                 累计发生额

      保荐机构直接扣留的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                      8,490,566.03

         2022 年 12 月 14 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801,509,433.59

           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799,375,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38,132.2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72,565.8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2,172,565.8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2,172,565.85 元,主要系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2,375,646.47 元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241,212.88 元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所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
收入)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可以
免于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2022 年 12 月,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
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
资金,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
                                                1211025329200007893    2,172,565.85
司诸暨店口支行         限公司
                    合计                                               2,172,565.8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799,375,000.0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具体如下:




                                            3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799,133,787.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9,375,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9,375,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1)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分变更)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及
                      否           799,133,787.12    799,133,787.12   799,133,787.12    799,375,000.00   799,375,000.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偿还银行借款

合计                               799,133,787.12    799,133,787.12   799,133,787.12    799,375,000.00   799,375,000.00            1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所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监管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金额大于承诺金额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2,375,646.47 元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241,212.88
  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
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2,172,565.85 元,主要系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2,375,646.47 元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241,212.88 元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
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可以免于履行相应程序及
披露义务。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均存放在监管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
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众环专
字(2023)0500180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
盾安环境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 2022 年度盾安环境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盾安环境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顾翀翔                     樊灿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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