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盾安环境 股票代码 00201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章周虎 王晨瑾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 办公地址 路 239 号盾安发展大厦 路 239 号盾安发展大厦 传真 (0571)87113775 (0571)87113775 电话 (0571)87113776 (0571)87113776 电子信箱 dazq@dunan.net dazq@dunan.net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制冷配件、制冷空调设备、新能源汽车热管理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制冷配件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子膨胀阀、四通阀、截止阀、电磁阀、小型压力容器、换热器、集成管路 组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空调、商用空调等领域;制冷空调设备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冷水机组、空气 源热泵、空调末端等商用空调设备,及核电、轨道交通、通讯、冷链等领域的特种制冷空调设备,主要 应用于商业楼宇、工业生产、精密制造、集中供暖、医院医疗、制药、核电、轨道交通、数据中心、冷 链等行业领域;同时,公司持续大力拓展新能源汽车热管理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子膨胀阀、热力膨胀 阀、电子水泵等,有了一定的技术积累,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得到了市场的充分认可。公司业务主要采取 以单定产的方式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 年末 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资产 8,154,201,491.86 8,261,257,184.20 -1.30% 8,502,870,318.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646,154,458.02 1,735,424,595.82 110.10% 1,366,040,346.29 的净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 年 营业收入 10,143,661,191.18 9,836,984,025.62 3.12% 7,380,558,840.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39,011,469.61 405,362,527.51 106.98% -999,712,832.3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60,929,621.59 379,426,872.53 21.48% 67,532,000.19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270,328,511.95 517,737,143.60 145.36% 437,152,524.40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91 0.44 106.82% -1.0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91 0.44 106.82% -1.09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37.93% 26.14% 11.79% -53.36% 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011,200,440.37 2,865,410,779.49 2,379,645,854.72 2,887,404,116.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3,408,975.49 509,136,597.76 109,060,336.64 137,405,559.72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3,097,189.82 192,499,719.18 108,302,091.13 87,030,621.46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3,805,719.47 162,650,295.83 420,732,016.43 720,751,919.16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披露日前 表决权恢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普通股股 51,083 一个月末 61,324 复的优先 0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东总数 普通股股 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珠海格力 境内非国 电器股份 29.48% 270,360,000.00 有法人 有限公司 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紫金矿业 投资(上 国有法人 9.71% 89,069,416.00 海)有限 公司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前海开 源新经济 其他 2.38% 21,857,635.00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前海开 其他 2.21% 20,266,800.00 源公用事 业行业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兴 证全球合 其他 1.49% 13,684,752.00 瑞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鹏 华汇智优 其他 1.12% 10,314,600.00 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鹏华精 其他 0.99% 9,081,448.00 选成长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鹏 华高质量 其他 0.95% 8,698,500.00 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汇添富基 金-中国 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 公司-分 红险-汇 其他 0.86% 7,872,505.00 添富基金 国寿股份 均衡股票 型组合单 一资产管 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理计划 (可供出 售)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中海环 保新能源 其他 0.85% 7,809,400.00 主题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前十名股东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 致行动的说明 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目前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末对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的关联担保系公司与盾安控股之 间历史上基于合理商业目的发生的互保行为,公司与盾安控股首次签署关联互保协议,以及后续续保、 变更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不属于违规担保。 2022 年 3 月 31 日,对于公司历史上为盾安控股提供的关联担保事宜,公司新控股股东珠海格力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与原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 精工”)及其一致行动人盾安控股进一步就双方商业利益作出安排,格力电器与盾安控股、盾安精工及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关于解决关联担保事宜的专项协议》,就关联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安排:(1) 盾安控股和格力电器分别承担截至融资(贷款)到期日的关联担保债务的 50%,融资(贷款)到期之日 起因关联担保债务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等新增债务(如有)由盾安控股自行清偿。(2)各 方应尽最大努力并确保,关联担保债务应最迟不晚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前清偿完毕,并解除盾安环境所 负担的担保义务。 但关联担保债权人与公司均不属于《专项协议》的合同主体,关联担保债权人亦未与格力电器直接 签署相关协议。《专项协议》未豁免公司在《互保协议书》及相关银行融资合同或保证合同项下对关联 担保债务的担保责任,《专项协议》中有关盾安控股、格力电器分别承担关联担保债务的约定不构成 《互保协议书》及相关银行融资合同或保证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因此,关联担保债权人仍有权请 求公司承担关联担保债务的担保责任,公司仍有相应义务按照《互保协议书》及相关银行融资合同或保 证合同的约定进行清偿。 2022 年 6 月,公司收到关联担保债权人的书面或口头催款通知,要求盾安控股及公司必须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清偿关联担保债务,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清偿债务,债权人将严格按照原借款合同、保证 合同的约定,采取司法途径追偿。为维持公司信用和资信,避免失信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 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向关联担保债权人共计支付了 33,311.535 万元清偿款,剩余关联担保债务本息 由盾安控股清偿完毕,公司就该事项冲回前期计提的预计负债计入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公司为盾安控股 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已经清偿,公司对该等贷款的保证担保义务已经解除。 2022 年 10 月 25 日,格力电器与公司原控股股东盾安精工、盾安控股签署了《协议书》,盾安控 股同意进一步承担关联担保债务人民币 1 亿元,格力电器最终需要承担的关联担保金额自人民币 3.33 亿元调减至人民币 2.33 亿元。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收到格力电器支付的关联担保债务补偿款及资金成本共人民币 2.37 亿元, 浙江盾安实业有限公司代盾安控股及盾安控股自行支付的关联担保债务人民币 1 亿元。格力电器已履行 完毕其就承担盾安环境关联担保债务最终兜底责任作出的承诺。 公司为盾安控股提供关联担保的债务本息,各债权人均已解除公司为盾安控股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及《互保协议书》的约定,公司有权向盾安控股追偿并享有前述关联担保债权人 对盾安控股的权利,公司将积极向盾安控股进行追偿以维护上市公司的权益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公 司向盾安控股行使追偿权利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6